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惩戒的范围如下: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列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禁止支付高额保险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限制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班海涛

班海涛,男,1981年9月29日生,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望城坡香榭枫林四组团十四单元40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70119810929****

案情介绍:张某某与班海涛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班海涛拒不履行(2019)黔2629民初7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支付2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杨佐财

杨佐财,男,1986年2月12日生,水族,住贵州省剑河县南加镇堡上村,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2919860212****

案情介绍:张某某与杨佐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佐财拒不履行(2019)黔2629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支付7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李金明

李金明,男,1978年10月3日生,苗族,住贵州省剑河县久仰镇夭那村十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2919781003****

案情介绍:姜某某与李金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金明拒不履行(2018)黔2629民初69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支付1.08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龙培学

龙培学,男,1975年1月10日生,汉族,住贵州省剑河县柳川镇关口村村民,现住剑河县革东镇杨梅山4-2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2919750110****

案情介绍:凯里某某厂与龙培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龙培学拒不履行(2019)黔2629民初14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支付15万元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杨玉凤

杨玉凤,男,1963年5月18日生,侗族,住贵州省剑河县敏洞乡新槐村一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2919630518****

案情介绍:王某某与杨玉凤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玉凤拒不履行(2019)黔2629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支付2万元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谭建凯

谭建凯,男,1960年6月23日生,汉族,住凯里市华联路山水间小区A栋1单元100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0119600623****

案情介绍:吴某某与谭建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谭建凯拒不履行(2018)黔2601民初45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支付13.6578万元及利息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吴生学

吴生学,男,1985年8月28日出生,苗族,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小稿午村一组村民,住革东镇城北社区文昌小区21栋2单元4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3019850828****

案情介绍:黄某某与被执行人吴生学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吴生学拒不履行(2019)黔2629民初53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支付3.5万元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宋昌斌

宋昌斌,男,1970年9月25日出生,侗族,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十七组村民,住该村。公民身份号码:52262919700925****

案情介绍:杨某某与宋昌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宋昌斌拒不履行(2014)剑民初字第44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支付14万元的义务。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宋基翠

宋基翠,女,1970年10月3日生,革家人,住凯里市步行街4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0119701003****

案情介绍: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宋基翠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宋基翠拒不履行(2019)黔26民终5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支付6万元及利息。


剑河县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2020年第二期)

刘玉兰

刘玉兰,女,1985年3月3日生,苗族,住剑河县革东镇宝贡屯村四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3019850303****

案情介绍:潘某某与刘玉兰抚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玉兰拒不履行(2016)黔26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支付1.26万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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