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保單現金價值,除了退保,還有哪些隱藏的功能?


最近受疫情影響,不斷有客戶在諮詢如何利用保單貸款的問題,而這裡就不得不聊到保險合同裡的一個名詞【現金價值】.


在我們日常購買保險的時候,很多人可能都沒聽過這個名詞,絕大多數人都是在涉及到保單退保的時候,才真正瞭解到這個名詞。


現金價值這個專業名詞,其實在一份保單裡涉及的面挺廣的,今天就跟大家來嘮嘮這個詞對於保險消費者,它都存在哪些功能和意義。


1)什麼是保單的現金價值


按照官方的定義:現金價值是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保險公司為履行合同責任通常提存責任準備金,如果我們中途退保,會作為給付解約的退還金。


如果用通俗的一句話來解讀現金價值,我們可以認為“現金價值”=“你退保時,保險公司退給你的錢”,因為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這就是現金價值最常見的作用。


但實際上“現金價值”是從哪兒來的呢?


要知道,長期保險都是經過精算後採用的“均衡費率”,買一各產品,每年保額一樣,每年交的保費也都一樣。


這些保費交進保險公司後,一部分會提取成“責任準備金”,通俗講就是預備出將要賠出去的錢,還有一部分用於支付公司的各項成本,

比如:佣金、運營管理費用等;最後,還有一部分就會作為留存,去做投資等。


所以除掉前兩部分後,留存的這部分保費一直在保險公司常年滾動生息後的總額就是“現金價值”,相當於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的一種“儲蓄”。


這就是現金價值所產生的原理;之所以沒有講的很嚴謹,就是希望能讓大家能夠通俗的看懂。


解鎖保單現金價值,除了退保,還有哪些隱藏的功能?


2)現金價值是如何計算得出


按照前面所講“現金價值”的形成原理來說,我們可以把現金價值簡化為一個公式,

方便理解現金價值的來源和意義:


當年度保單現金價值=上年度保單現金價值+當年保單所交保費+當年所生利息-當年本保單的保障成本-分攤當年保險公司各項管理運營成本(含業務員佣金)。


這個公式大家看不懂沒關係,因為現金價值並不要你會算,保險公司都會直接把現價的結果列在保險合同中的,公式只是為了方便大家數學化的去理解現金價值的計算過程。


3)我買的保險都有現金價值麼?


按照產品類型來看,只有保障長期的保險才有現金價值。


例如,保險期是在幾十年乃至終身的重疾險、長期意外險、壽險、長期醫療險、年金險等,都是有現金價值的,長期保險的合同都會附有一份現金價值表,方便我們對比查詢。


而像市場上一年期的短期險,保費都是根據當年度的風險概率實際計算出的成本,不會產生多餘的留存去“均衡”保費,因此,一年期保險都是沒有現金價值的。


4)現金價值的隱藏功能


大家對於現金價值的功能,瞭解最多的就是“退保”能退回來的錢。

但,除此以外,現價還有一些隱藏的作用,當然也並不是所有保單都具備,

這具體要看不同的產品條款如何約定:


(1)退保

首先,現金價值最常見的作用就是退保額,有時候我們如果因為不懂保險,而買到不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想要退保時,保險公司退還的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而不是退還已繳保費。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七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2)保單貸款

如果你買了保險,當我們在日常資金週轉出了問題,都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進行“保單貸款”的。

而你能貸出來多少錢,完全取決於你當前保單所具有的“現金價值”多少而定。


根據監管規定,絕大多數的保單,投保人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餘額的80% 。


貸款週期一般是6個月就要還款,還款以後還可以循環借貸,利率由保險公司來定,一般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持平。


你買的保險是否具有“保單貸款”功能,要看條款約定,常見的年金險都有貸款功能。


解鎖保單現金價值,除了退保,還有哪些隱藏的功能?

(3)自動墊交保費

現金價值還可以申請保費“自動墊交”,如果投保人在保單寬限期結束時仍未交納保費,保險公司將以該合同的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及應付利息後,所剩餘額自動墊交到期應交的保費,則該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如果保單的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及應付利息後的餘額,不足以全額墊交到期應交的保費,則合同自寬限期滿日的24時起效力中止。


這樣做,我們可以避免如果因為投保人出現意外無法及時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被保人風險失去保障的情況;當然,保費墊交這個功能也是部分產品才有的。


(4)分紅

在我們購買的分紅保險合同中,很多人都會以為是按照你交的保費佔比來計算分紅比例的....

其實,大家別誤會了,分紅險,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紅都是以現金價值來計算的比例的,也是因為如此,有時候保險代理人沒有跟投保人講解清楚,往往在後期分紅時容易引起糾紛。


(5)年金轉換權益

現在的產品創意無限,類似於有些重疾險,可以指定若干年後,具有將保單現金價值一次性躉交或部分轉換成年金保險的功能。


解鎖保單現金價值,除了退保,還有哪些隱藏的功能?

比如,我們以泰康人壽熱銷的重疾險[惠健康]為例,等到被保人60歲時,未發生重疾賠償,這時投保人可以選擇將保單具有的現金價值一次性或部分轉換為特定年金,逐年、逐月發放給被保險人,同樣,不是每個產品都有這個功能,這個也要看產品條款。


5)消費型重疾險有現金價值麼?


現在隨著互聯網保險熱銷的不帶身故返還型重疾險(消費型重疾)越來越多,很多人對於消費型重疾險會存在一個認知誤區,會以為交了錢沒出險也就消費掉了,其實也沒錯,但是它消費掉的週期會很漫長。


我們常見的消費型重疾險,可以定期保障20/30年或至70/80歲,這就說明它是屬於消費型長期保險,它並不是像一年期的產品沒有現價,它也有現金價值存在的;


也就是說在未來某一年,我們如果不想消費掉這筆錢,可以選擇在這款產品現金價值最高峰退保,還是有錢能拿回來的。


這裡,我們要解讀一下消費型長期保險的現金價值,它是一個拋物線型,先增高,然後逐年降低,直至為0。


為啥會這樣呢?


要知道,一份長期保險的保費,如果按照風險概率來說,一定是隨年齡逐漸升高的,並且趨近於100%。


換句話說,年紀越大,風險發生的概率越接近100%,相對的保費就會越接近於保額,那這樣的保險是賣不出去的。


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一份長期保險的保費,實際上是通過精算師計算後“均衡”出來的、能讓人們接受的價格。


我們年輕時,所交的保費超過實際保障成本,而年老時,保費又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所以前面多交一些錢,再經過時間產生價值,去彌補後期保費的不足。


而消費型保險,就是在制定費率時,將後期的現金價值也折算進去,一同去彌補保障所需的保費,因此才會出現越接近保障到期,現價越低的情況。


而這也就是為什麼“消費型”長期保險的保費比“儲蓄型”長期保險的保費更便宜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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