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晉江恢復部分個體診所診療服務(口腔診所除外)

重要通知!晉江恢復部分個體診所診療服務(口腔診所除外)


各醫療衛生機構,局機關相關科室:


為有序做好醫療服務管理工作,滿足患者就醫需求,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閩衛醫政發明電〔2020〕186號)、《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晉冠防控辦〔2020〕112號)等文件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恢復部分個體診所(口腔診所除外)診療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恢復對象及時間安排


全市各類個體診所(口腔診所除外)

時間安排:2020年4月25日起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健康監測和風險排查


1.要建立醫療機構內全體員工的健康監測和排查制度,實行個人健康狀況每日監測報告,落實防止醫務人員感染及就醫人群交叉感染的各項措施。

2.要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對全部就診患者和陪同人員要逐一檢測體溫,對預檢分診檢出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患者,應當立即配發外科口罩,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做好登記,並立即報告所在地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3.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晉江市衛生健康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疫情期間發熱病人轉運工作的通知》

(晉衛健〔2020〕10號)要求,落實發熱病人規範轉運。


(二)落實感染管理和人員防護


1.嚴格重要環節管理。要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科學設置候診、就診座位間隔距離,預留必要的應急隔離空間,避免患者面對面,患者之間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要督促患者及陪同人員佩戴口罩並指導其正確佩戴。

2.嚴格落實消毒制度。要加強診療場所通風,嚴格執行環境洗消措施,強化公共區域的消毒措施,增加清潔消毒頻次並做好記錄。

3.加強醫療廢物管理。要嚴格執行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小箱進大箱”制度,對暫存處地面、物體表面要定時進行清潔消毒。

4.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

要根據崗位要求嚴格執行個人防護技術規範,配置便捷有效的手衛生設施,嚴格執行手衛生要求。

5.做好防控物資儲備。要根據機構實際情況做好防控物資儲備,防控物資要包括:額溫槍、水銀體溫計、醫用一次性帽子、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一次性口罩、醫用乳膠手套、護目鏡、防護面屏、隔離衣、消毒液、消毒工具等,所有物資的儲備量可滿足至少15天使用。


(三)安全有序恢復診療服務


1.在複診前必須對全體員工進行新冠肺炎防控相關知識培訓,嚴格做好防護物資儲備、預檢分診、感染防控等籌備工作,並結合實際制定防控計劃和防控預案。在確保能安全有序開展診療服務的基礎上,各相關個體診所需向所在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交備案表等材料,並經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場指導後方可複診。提交材料應包括: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機構複診備案表(附件1);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機構複診承諾書(附件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醫務人員執業證書(複印件);防控預案和工作流程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均應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2.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組織對轄區內提出複診要求的個體診所(口腔診所除外)進行現場指導,提出指導意見,經單位主要領導確認後予以複診;對不符合開診條件者,指導其落實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後方可複診,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

3.市衛計執法大隊要加強監管,對未備案擅自複診或複診後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個體診所,按有關規定嚴格查處。


信息來源:晉江市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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