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錄考試,這七類不能參加,即使報考也不錄用

五一小長假還有一天就結束了,5月份事業單位公告還沒有出來,眾所周知,事業單位除了聯考招聘外,各省還有自己單獨的招聘,部分省份縣、區、市單獨出招聘,所以幾乎隔幾天就有招聘考試。

事業單位是公務員之外的首選,事業單位的競爭壓力沒有公務員大,而且考試機會多,不少人考不上公務員都會選擇考事業單位。不過,大家需要注意了,事業單位招錄考試中,這七類不能參加,即使報考也不錄用。

第一類,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第二類,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第三類,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第四類,現役軍人。

第五類,在讀的非2019年全日制畢業人員。

第六類,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第七類,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期限內的人員。

這七人也不能參加人民警察招錄考試、公務員招錄考試。眾所周知,事業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招錄考試都有政審環節。也就是即使前期填寫了假資料參加了考試,比較後的政審環節也不會被錄用。只是浪費了前期考試的時間及金錢。


事業單位招錄考試,這七類不能參加,即使報考也不錄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