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保底保收益”的这把火,终于烧到了渠道方。
5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从严查处了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不当营销、不配合调查等,有力整治了咨询市场乱象。
对于其影响,业内人士称,此前咨询机构“保收益”的不当营销行为已成为行业顽疾,因而如今在面临监管处罚的情况下,一方面咨询机构可能对营销方式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对销售私募基金的热情可能会降低。
1、两家投资咨询机构受罚
“一日游,收益稳稳地,一天三五点,一个月60%-150%不是梦”、“不求翻倍,只寻60%保底收益”、“一旦跟上,带您称霸股市”……
请注意!上述看似令人“心动”的话语,已被监管定义为“承诺收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而发布该类信息属不当营销行为。
近期,上海证券通投资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证券通”)便因此被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券通在开展业务时,多名员工使用工作手机,通过微信聊天、朋友圈、群发助手等方式,向投资人承诺收益,发送上述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对此,证券通申辩称,该行为均属员工个人行为。但北京证监局不予采纳,原因有三:一是证券通的员工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其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二是证券通为员工统一配备工作手机并统一申请微信号码,此案相关信息均为证券通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送;三是上述营销话术内容高度相似,模式高度统一,组织行为特征明显。
此外,证券通还存“侥幸心理”,在检查前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向证券通下发了关于现场检查的通知,且明确了检查范围。但检查时发现,在54名员工的工作手机中,其中30部已将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删除,而微信是证券通进行营销推广与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证券通存在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
而对于证券通所述“手机内存不足”等申辩意见,北京证监局仍不予采纳,原因有二:一是此删除行为具有组织行为特征,二是结合证券通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具有删除信息逃避监管的主观动机。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不久,北京证监局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大连华讯”)进行了处罚。原因是被责令暂停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客户6个月后,大连华讯却“阳奉阴违”:一方面,在向北京证监局报送的整改工作汇报中称,已“停止新客户投顾业务”。但另一方面,在此期间为5名新客户提供了投资顾问服务。因而大连华讯报送的整改工作汇报和情况说明存在虚假陈述。
最终,证券通因“保收益”等不当营销行为被责令改正,并被处30万元罚款,且因毁损行为,被给予警告,并被处50万元罚款。而大连华讯则被处25万元罚款。
2、三方面整治市场乱象
此次北京证监局的整治态度较为强硬,公告中提到“从严查处”、“毫不手软”、“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等用语。
这建立在多起因不当营销而受害的投资案件之上。北京证监局表示,目前该辖区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共18家,咨询公司分支机构13家。而2018年以来,关于上述公司的举报投诉频发,超过200单,主要反映不当营销、违规经营及分支机构违规等问题。
因此,北京证监局多措并举,从三方面整治咨询市场乱象。
一是聚焦监管难点,率先处罚咨询公司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违规经营为突破口,率先对其作出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达到有力震慑咨询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效果。
二是严惩不当营销,强化咨询机构勤勉尽责职责。“目前,部分咨询机构为招揽客户,忽视营销合规管理,大量发布承诺收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已经成为咨询机构顽疾。”北京证监局表示,如对证券通的相关问题,其“毫不手软,快速立案,严厉查处,及时整顿市场秩序”。
三是维护监管权威,对阳奉阴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持有侥幸心理、不配合调查的咨询公司,北京证监局始终保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
3、或加大中小私募募资难度
“保收益”等不当营销行为,为何会成行业顽疾?分析人士指出,一方面,渠道方代替基金管理人,打“擦边球”来宣传推介。
卿云投资总经理杨振宁对记者表示:“现在监管部门,比如说自律部门基金业协会,还有主管部门证监会、证监局,对私募机构的监管尺度,底线就是不允许承诺收益。但是有些中间渠道会打擦边球,就是他们知道管理人不能讲,他们就去讲——向投资者承诺一个收益,进行擦边球式的宣传和推介。”
另一方面,渠道方已习惯有参考收益率的销售模式。“渠道一般都是一个多元化的渠道,就是既销售公募产品,也有可能销售一些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还有一些企业的专项债券,这些虽然不能明面地公开说一年多少收益,但是有一个可以说是约定俗成的、大家心照不宣的预期收益率供参考。而渠道方在习惯这种(有参考收益率的)销售模式以后,在销售证券类私募基金产品时,也要找一个大概的收益率对外宣传。”杨振宁表示。
那么,在监管明确表示“严处”此种行为后,会对行业有何影响?
某私募机构从业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当监管有这方面的规范与惩罚措施后,第三方代销机构的管理层肯定会对营销条线进行一定的调整,但调整较有难度。对于投资者而言,现在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还是相对谨慎,如果不以‘低风险’形态切入,很可能会流失投资者去购买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对于机构而言,一方面销售人员有销售业绩压力,另一方面又要更加注重营销过程中的合规与细节,这是一个双方博弈的动态场景。”
而渠道方的调整,也会给私募行业带来一定影响,如可能加大私募基金募集难度。“如今监管的态度是,无论管理人,还是渠道方、第三方,一律不允许承诺收益。”杨振宁进一步分析道,“那么,对于渠道方来说,这种保收益的方式,有可能也没卖出去多少,还因此受到监管处罚,所以以后第三方渠道在销售私募基金方面,可能热情会降低。”
对于私募基金特别是中小私募基金而言,杨振宁认为,不仅业绩难做,而且募资也比较艰难,想利用外部的一些渠道,又面临合规等考验。
作者:何 思
来源:国 际 金 融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