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交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报

焦作交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报


头盔规范戴,安全防意外,近日,焦作交警用三起典型案例告诉您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提醒大家在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购合格的安全头盔,并正确佩戴...


焦作不带头盔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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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华街,车某当场死亡、杜某受伤


2020年1月4日9时10分许,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经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时,与杜某驾驶无号雅迪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附载车某(杜某、车某均未佩戴头盔)经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左转弯时相撞,造成车某遭货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杜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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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太行大道,赵某头部、胯部受伤


2020年3月10日13时46分许,荣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沁阳市太行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小官路路口时,与赵某(未佩戴头盔)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沿小官路由西向东行驶时相撞,造成赵某头部、胯部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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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迎宾路口,郭某头部、腿部受伤


2020年4月18日7时53分许,郭某(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二轮车经迎宾路与龙源路交叉口南侧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经迎宾路由南向北行驶向左转弯的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郭某头部、腿部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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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安全头盔很有必要

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可对骑乘人员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案例1中的车某可能就不必付出生命的代价。案例2中的赵某和案例3中的郭某,虽然侥幸逃过一劫,头部只是轻微受伤,但是如果碰撞或碾压到头部,那么后果也将不堪设想。

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购合格的安全头盔,并正确佩戴,才能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文章来源:焦作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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