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辦理過的一件奇案:翁姑和兒媳合夥給兒子戴綠帽

《海公案》是明代虛舟生撰、李春芳編次的短篇公案小說集,裡面全是記錄海瑞這位青天大老爺辦理的一些奇特案子。永宣這裡摘選其中的一件奇案和看官們聊上一聊。

話說紹興府會稽縣東街,有一位叫姚慶的小商販,他娶有一位漂亮的妻子聶氏。有一天,聶氏從樓上往樓下傾倒洗澡水,沒想到洗澡水濺到了恰好經過樓下的一位富家公子身上,這位富家公子叫陶厥,年方十九,身上穿著新衣服正趕著去逛街。他抬頭狠狠地瞪了聶氏一眼,正準備罵,但見聶氏帶著歉意朝他嫣然一笑,陶厥瞬間怒氣全消,也微笑回應,然後和聶氏相揖告別。這情節和《水滸傳》裡面的西門慶巧遇潘金蓮非常類似,都是小說筆法。

海瑞辦理過的一件奇案:翁姑和兒媳合夥給兒子戴綠帽

晚上回到家後,陶公子腦海中反覆浮現聶氏的音容笑貌,竟犯了相思病,菜飯不思,夜難安寢,日漸憔悴。他的母親從小非常寵愛他,幾番問他生病的緣由,擋不住追問,陶公子就實情相告了。其母感到非常吃驚,為了救兒子,她帶了很多貴重的錢物,悄悄地找到聶氏,央求聶氏說,陶公子是老兩口的獨生子,要聶氏可憐可憐他們,救救兒子,併發誓會厚厚報答她。聶氏猶豫再三後答應了,並告訴陶公子母親:“吾夫某日當往外,昏時郎可至。”,意思是說某天,她丈夫姚慶出差,傍晚要陶公子來。

聶氏答應下來後,竟還說服了翁姑,也就是公公婆婆,公公婆婆也許是見有重金,最後被聶氏說服了。

那天傍晚,按照約定,陶公子抱病前來。聶氏把他藏在樓上,並囑咐翁姑關閉樓下大門,並放哨把風。但當聶氏上樓幹活時,發現陶公子已經死在了她床上,原來陶公子久病體虛,加之這番折騰又驚喜又驚嚇的,所以死了。聶氏大吃一驚,方寸大亂,連忙去喊翁姑,翁姑原以為就過一夜的事,沒想到出了人命,而且醜事也遮不住了,於是“翁懼累自縊,姑亦驚悸死”,聶氏見狀,大喊大叫,鄰居聞訊而來,很快得知消息的姚慶也回來了,他立刻把妻子聶氏扭送官衙。

海瑞辦理過的一件奇案:翁姑和兒媳合夥給兒子戴綠帽

陶公子父母只好去聶氏家裡抬回陶公子屍體,陶公子父親陶珠羞愧難當,悔恨不已,對姚慶家人說都是兒子的罪過,不能怪聶氏等人,“是吾子之罪,非婦之過也,吾當救之”。

隨後,海瑞審理此案,陶公子父親上堂陳情:“此吾子不才致此,大禍延及婦之翁姑。民頗有貲產,今願備衣棺,殮葬三尸,家貲付姚慶夫婦。乞貰此獄,以什無辜。”海瑞於是順了他的請求,判聶氏無罪,陶公子家產全部賠償給姚慶夫婦。

海瑞辦理過的一件奇案:翁姑和兒媳合夥給兒子戴綠帽

海公判詞如下:

審得陶厥所死姚慶之家,為色所喪,其軀何借之耶?姚慶父母悸之,雙雙自盡者,亦非冤也。今據陶珠所告,乃為罪系厥所致。其不忍罪冤胡氏,而告以首明者,亦公心之議也。又致棺殮葬三骸,家貲給慶夫婦贍老。陶珠,誠厚道也哉。既謂“陶厥病篤”,胡氏合無罪矣。

看完案情故事,聶氏三人雖然沒有構成犯罪,最後聶氏也得到寬恕,但是他們的行為也有不妥,那不是翁姑和兒媳合夥給兒子戴綠帽麼?最後鬧出人命,就是醜聞也是慘案呀。另外,如果不是陶公子父親陶珠厚道,並且有那麼大的賠償能力,估計這案子就沒有這麼容易了結。

參考資料:《海公案(清)李春芳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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