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師劉高鋒:家屬被刑事拘留,先要了解這些

近日接到不少諮詢,家屬被傳喚,然後就沒有出來,不知道怎麼回事。

北京刑事律師劉高鋒:家屬被刑事拘留,先要了解這些

根據規定,通常情況下,傳喚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如果超過二十四小時,則可能被刑事拘留了。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肯定關押到看守所。在被羈押期間,家屬是不能見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才能會見。所以,此時家屬不要聽信所謂的交錢就能見到犯罪嫌疑人的謊話,更不要有這樣僥倖心理。

有些家屬有疑問,為何沒有收到任何資料,對此十分擔心。其實,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偵查機關會發送拘留通知書給家屬,通知書都會快遞到犯罪嫌疑人戶籍地,請讓家中的家屬留意查收。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家屬首先需要做的應該是先委託律師會見,瞭解基本案情。

根據規定,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訊問就有權利委託律師,但是因為其人身自由被限制,其沒有辦法委託律師,所以只能讓家屬委託律師。委託律師時的注意事項一定要充分了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這個時候不能嫌麻煩,也不能亂投醫,具體可見筆者之前的文章。

另外,是不是可以取保也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的條件。取保的法定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當然,是否能夠取保也要根據具體案情而定,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性犯罪案件,包括故意傷害、強姦等取保相對較難,有時候需要經過被害人諒解後才可以。還有,在涉眾類案件中,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有的取保了,有的沒有取保,這個時候家屬情緒焦慮很正常,但心態要擺正,應當理性看待這個事情。這個時候更不應該亂花錢也不能聽風就是雨,切記不能太敏感。

如果有案件消息,跟你的律師多溝通,因為律師對於案情比較瞭解,所以,應當儘量聽取律師意見。

如果確實符合取保的條件,律師也會提交相應的法律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如果最終不能取保,也不要氣餒,可以在後面提交法律意見書或者羈押的意見。

刑事案件是層進式的,做出決定也是由相應辦案人員、部門或者相關機關層層申報,最終討論決定。所以,急不得。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家屬的心情很不好受,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還是那句話,理性對待,不能有病亂投醫,不能心存僥倖心理,避免發生花了冤枉錢、受了冤枉氣,但最終遭受了進一步的損害,這種情況如果真的出現,那就更是雪上加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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