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犯刑场上要供出其他同伙还会继续死刑吗?

NG枭雄


不会继续执行死刑的,会立即终止死刑执行,带回看守所羁押,然后按照死刑犯说的开始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依法按照有立功表现酌情改判的,有可能从死刑变死缓。


天马行空aidlke


我亲自经历过这样的情况。

大约是1990年,一名盗窃犯的死刑执行时,我被检察院派去现场监督执行,就是监斩。法官宣读执行命令后,这个犯人突然供认了一起以前没有交代过的较大盗窃案,涉及他与另一个同伙共同作案问题。法官和带队执行任务的副院长感到棘手,询问检察院意见,我当时到检察院工作才三年,没有经验,在没有请示检察长的情况下,说了句同意法院意见。于是,这个罪犯被立即执行了。

事情过去一年多,那个共同盗窃的同伙被抓住了,他供认了这起共同盗窃案。警方到我地法院调取材料,发现死刑犯曾在刑场上坦白和检举,就对我地司法机关提出意见,认为处置不当。为此,省高法和检察院分别审查参与执行人员,调查是否玩忽职守。省检察院法纪处审查后,认为我办案经验不足,虽然没有提出不能执行的检察建议,但继续执行的决定是法院人员作出的,而且没有影响同伙的定罪,后果不算严重,就没有对我进行处分。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死刑犯在最后时刻举报重大犯罪线索,在场的司法人员必须记录在案,必须立即研究其陈述是否属实,如果认为属实,就要当场上报最高法院申请停止执行,等待最高法院答复。只有当场研究结果认为陈述不属实或者不涉及什么大案的情况下,才可以自行确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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