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檢察院採取多媒體示證對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出庭公訴

2020年4月23日,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及群眾共300餘人旁聽了案件公開審理。

大理州檢察院採取多媒體示證對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出庭公訴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許雷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鉅額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29萬餘元,2000年至2009年期間,許雷分二十次共向時任雲南省委、省政府領導秦光榮行賄人民幣60萬元,謀取不正當利益;2010年至2018年期間,許雷超越職權,擅自決定違規收購重組某房地產項目,違規決策啟動推進某高爾夫球場項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163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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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對本案高度重視,由楊永華檢察長及第三檢察部兩名員額檢察官組成辦案組,及時介入引導調查。審查起訴過程中,嚴格把握時限要求,在45天內全面細緻審查了近百冊卷宗並依法、客觀提起公訴。為保障被告人合法權利,辦案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在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意見後,決定適用認罪認罰制度並由被告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為提高庭審質效,辦案組積極參加了庭前會議,進行了證據展示,並就相關程序問題、與法庭審理有關的舉證等問題與合議庭、被告人及辯護人達成一致,為庭審的順利進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大理州檢察院採取多媒體示證對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出庭公訴


本案案情重大疑難複雜,但僅通過近四個小時的庭審,就高效順利地完成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各個程序。庭審中,公訴人分工明確、密切配合。舉證環節,採用精心準備的多媒體示證方式進行,通過邏輯嚴密、結構清晰、圖文並茂的四組證據有序進行展示,使合議庭、被告人、旁聽人員更清晰、準確、直觀地瞭解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增強了對證據的採信度。在法庭辯論環節,楊永華檢察長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結合被告人許雷的認罪、悔罪表現,發表了情、理、法相融的出庭意見,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時,對被告人和旁聽人員進行了深刻而又直抵心靈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許雷在最後陳述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案將擇期宣判。

大理州檢察院採取多媒體示證對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出庭公訴


被告人許雷受賄、行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是我省監察體制改革後省監察委員會嚴肅查處和依法辦理的典型案件,是我省反腐鬥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被告人許雷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再一次向人民群眾昭示了我們從嚴治黨的堅定立場和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決心,彰顯著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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