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對不戴頭盔罰2000,你怎麼看?

把生命延長


深圳人多,大車輛多,城市道路擁擠,據深圳交通交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動自行車事故中 90% 致死原因是頭部顱腦損傷,因此《若干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提出了若干要求。為了保護騎行人的安全,在宣傳到位的情況下,對於安全意識淡薄、明知故犯、屢教不改的騎行人必須重罰。個人表示支持!


BoZai遊記


深圳對不戴頭盔罰2000,你怎麼看?

謝謝推薦

關於對深圳去年的交通事故率判斷來看,騎車的事故所佔事故率比例不低,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市內交通安全,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 。於是深圳今年出臺了一系列的交通管控措施,當然騎車不戴頭盔也順其自然的在列了。

至於對不戴頭盔處罰2000,我看應該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只要是遵守了,它就是一個牌牌供在香案上了,可看而不起作用,這個時候2000或者10000對你都沒有任何意義。不遵守的話,是你給了它起作用的機會,那它就實實在在的管管你,處罰2000還是有點痛的。沒有辦法呀,違背了交通管制,就應該買單。作出處罰2000的目的,一般不是為了創收,主要是讓其接受痛的教訓,痛總比沒有了或腦殘了的好,重是重了點,為了快速實現交通管控和治理亂像出個重典,也不失是一個原始而有效的好手段。

我們要學會逆向思考,處罰重其實就客觀的反應出來了現象亂。我所在的城市曾經幾度在交通處罰榜上有幸取得到名次,市民大都抱怨處罰過重、過嚴。而我的回答他們總是不會滿意,這麼重,這麼嚴,交通違章就制止不了呢?那麼輕了更不成了耳邊風。

好了,今天就聊到這裡,希望廣大的市民自律遵守交通規則,為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而切實的負起責任來。遵守交通法律,不給交通處罰的機會,讓其處罰條文永遠都供在香案上。

謝謝你的提問!


昔日的港灣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將受到記2分,罰款200元處罰。對照法規,深圳交警罰2000元明顯高了。也許是深圳大都市人流量大,交通車輛多的緣故吧?不重罰不足以引起重視。可能跟當地經濟條伴有關吧?你可諮詢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一下。如果是事實,罰款你就得在15日內交,不然會產生滯納金的。逾期接每日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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