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舒服有人覺得醜,洞洞鞋是怎麼火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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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舒服有人覺得醜,洞洞鞋是怎麼火起來的?

俗稱洞洞鞋的crocs(卡駱馳),官網說2002年賣了超過3億雙,掀起了一股席捲全球的風靡浪潮。後來有報道說孩子穿洞洞鞋乘坐自動扶梯可能被卡住,有人預言洞洞鞋的風潮很快就會退去,也許馬上就會堆積如山賣不出去。


但十多年過去了,洞洞鞋好像還活得挺安穩。我本來也覺得這種鞋肥得有些誇張,顯得很幼稚。但現在也一直在穿。首先它是一腳蹬,穿起來很方便。其次就是可以當雨鞋穿,鞋底上的小點兒大概也有按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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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te一篇文章講述了卡駱馳征服世界的過程:Crocs發源於美國科羅拉多,最早的顧客也許是喜歡划船或者園藝的人,吸引他們的可能是防滑的鞋底、透氣的洞洞,或者輕如鴻毛的重量(每一雙重量只有6盎司,約180克)。許多顧客喜歡的是它的材料——Croslite,不是塑料也不是橡膠,而是樹脂做的,植物性的。這種材料柔軟、抗菌。現在除了鞋,還開始賣包。


它問世的過程是這樣的:差不多二十年前,林登·杜克·漢森的妻子帶著孩子離開了他,他房子沒了,母親去世了,“9·11”恐怖襲擊讓他失去了工作。他的兩個朋友覺得帶他去乘船能讓他打起精神。玩的過程中,他們看到了加拿大一家公司生產的防滑厚底鞋,他們拿到授權後,給鞋子加上了鞋袢。2002年開始叫Crocs,是因為鞋子的頂部從側面看像鱷魚的鼻子。到2012年,收入達到了11億美元。


洞洞鞋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它有多個優點。首先它很適合孩子,顏色明亮、材料輕盈、走路時會咯吱咯吱響,前頭有奇怪的洞,可以裝上飾物。鞋的洞洞上可以安裝的飾品叫“百變智必星”,有花朵、食物、動畫人物、水果、表情符號等各種造型,硬幣大小,要25元一隻,丟了應該會有點心疼。父母們愛給孩子買,是因為它好洗、防水、無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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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權威Colin McDowell在《鞋子:時尚和瘋狂》一書中說,鞋子一直特別容易受時尚潮流的影響。鞋子的時尚往往在實用和美觀兩極之間劇烈搖擺,這主要是因為鞋子比衣服更要考慮實用性,時髦的衣服不會像時髦的鞋那樣不舒服。每個人都需要穿鞋,它們就特別容易受引爆點現象的影響:當足夠多的人穿著很醜但舒適的鞋子時,其他人急切地要跟上潮流,從鞋帶和搭扣的束縛下解放出來。洞洞鞋代表了一種反叛,是舒適運動的先鋒。芭蕾平底鞋、商務人士喜歡的Geox都是這類重舒適的鞋。


不喜歡洞洞的人也挺多。2010年,《時代》週刊選出了50個最爛的發明,除了塑料購物袋、含鉛汽油、殺蟲劑DDT這些明顯有害的玩意兒,Crocs也上榜了,評語說“無論它多流行,它還是很醜。2002年被引入美國,大部分是橡膠厚底鞋,但也有高跟的和樂福款。製造它的公司說也會生產芭蕾平底的。該公司總裁說,如果造得更時尚一點的,就會吸引更多人。這意味著你會穿著它洗衣服。”

法國時尚文化雜誌主編馬克·博熱在《太時髦了:為什麼不可以這樣穿》中解答了很多關於穿著的疑問,比如在城市裡穿人字拖合理嗎?他說,人字拖已經成了真正的時尚單品。我們可以看到貼著花的人字拖、高跟人字拖、點綴著羽毛的人字拖,甚至還有鑲嵌了珠寶的人字拖,就像那種鑲嵌著珠寶的丁字褲一樣(仔細想想,人字拖難道不就是腳上的丁字褲嗎?)即使人字拖風靡全球(哈瓦那每年銷量達1.62億雙),它還是一種登不上大雅之堂的鞋。穿人字拖意味著要把身體不太美觀的一部分暴露出來,並且還會讓穿鞋的人遇到危險,在都市中,結束一天的工作後很有可能會因為穿人字拖而斷掉趾甲,或者在追公交車時把鞋子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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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時髦了:為什麼不可以這樣穿》書封


天熱了,該選購薄衣服了。博熱在解答在衣服口袋裡插一支鋼筆是否合理時說,消防員會發現,在交通事故中,那些被放在口袋裡的鋼筆會戳進司機的氣管,尤其是有安全帶擠壓之後。胸前的口袋裡插鋼筆還會降低人的時尚度。肉販會把筆放在耳後,把鋼筆放在襯衫口袋讓人聯想到兩類不太優雅的職業:郵差和餐廳服務員,他們都需要隨時在紙上記一些東西。最好的做法是永遠不要在襯衫口袋裡插一支鋼筆。聰明的做法是,不要買有口袋的襯衫。“在城市中,襯衫的樣式永遠是越簡單越好。口袋、肩襯、標誌或是花體字母總是顯得很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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