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上座部佛教发展简介

上座部佛教,又称之为南传佛教,巴利语为Theravāda,它是佛教中最古老的一个流派。主要盛行于现在的斯里兰卡,越南,泰国,缅甸,老挝,吉普赛,和我国云南的傣族等地。

上座部有三项原则,

1、佛陀没有制定的戒律,没有说过的法,我们不应当添加。

2、佛陀已经制定的戒律,已经说过的法,我们不应当废除,不应当随意窜改和删改。

3、只应当遵行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所教导的法。

他们坚持传承和守护佛陀的原本教法,所以也被人们称为“根本佛教”或者“原始佛法”,流传于大乘佛教的经典(楞严经、地藏经、法华经、金刚经等)并未收录于上座部的三藏经典中,所以他们不承认大乘佛教经典。

历史缘由,在公元前三世纪,由阿育王的儿子马兴德长老组成的第九弘法使团把佛教正式传入斯里兰卡。于公元前247年来到了斯里兰卡,当时的国王叫天爱.帝须王,公元前247~207年,国王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教,成为了伊斯兰卡的国教。同时修筑了著名的“大寺”(Mahàvihàra,摩诃毗诃罗),这座大寺日后成为整个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发祥地和弘法中心。

现在上座部比丘们仍然过着挨家挨户托钵乞食、不非时食、住阿兰若、半月诵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提那衣等简单朴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活,近代佛学者,为了研究整个佛教学说的方便,按照语文分为三大系,即汉语系、藏语系、巴利语系。南传上座部主要是巴利语,因为他们的三藏典籍都是巴利文写的。他们不接受小乘这样的名称,所以我们以后去这些地方旅游的时候不要这么说他们。

信佛学佛地人都知道佛教的教主是释迦牟尼,他原是迦毗罗卫国的一位王子,二十九岁出家,三十五岁成道,说法四十五年,八十岁入灭。他所说教活动的范围呢主要是在古印度恒河流域的中游一带,他收了很多男弟子(在佛陀时期是不提倡女子出家的),最著名的就是他的十大弟子---头陀第一地大迦叶、智慧第一地舍利弗、智慧第一舍利弗、神通第一地目犍连、持戒第一地优波离、天眼第一地阿那律、说法第一地富楼那、辩论第一地迦旃延、密行第一地罗睺罗。在佛陀寂灭之后的第一年,便由他的上首弟子摩诃迦叶主持了第一次经典结集,诵集了佛陀生前所说的教法。(应为当时印度没有写书记录的习惯都是口口相传的),这次集会把当时诵出的教法分为毗奈耶(戒律)和达摩(法)两大类(律藏和经藏),为后是奠定了佛经和论理的基础。

佛灭之后,约一百年间,比丘僧团仍然按照佛陀所制订的戒律过着原来最简单的生活,基本上是以乞食为主,把佛的教义口教授给弟子,弟子们再向各地继续传播,宣杨四谛、八正道、五蕴、十二因缘等法。严持戒律,和合相处,不分派别。

在佛涅槃一百年后,当时的摩揭陀国迦罗阿输迦(俗称黑阿育)王在位时,僧团内部便发生了分裂。只要是因为戒律的见解有分歧。据说是在东部的一些比丘做了违背了原始的教义,引来了西部的不满,后来七百万长老在在吠舍离举行第二次结集,这次结集的结果宣布了双方争执的十点是违背戒律的,即所谓‘十事非法’。而这次因为没有谈妥东部大多数僧人不同意这个决定,在无奈之下,只好另起炉灶,自成一派,因为人多就叫大众部。这样,就有了“大众部”和“上座部”两个部派。这个时期为被称为‘部派佛教’。

阿育王时期也就是佛陀涅槃后二百多年后,印度史上最著名的孔雀王朝阿育王统治的时期,由于国王非常虔诚的信仰佛教,极力宣传佛法,他在当时建造了非常多的佛塔,寺庙,因此便有许多非佛教徒,结果使得那些不愿意依附世俗权力的比丘们的反感,不愿意与这些行为不正的人为伍,据说在华氏城的王室寺院中,有七年没有举行过“布萨”和“自恣”等宗教仪式。阿育王得知此事大惊,便邀请目犍连子帝须长老来到来首都华氏城举行第三次结集,会结出了较为完整的“经”.“律”.“论”三藏。

这次大会,还曾作出另一项重要的决议,派遣传教师到世界各国去传播佛教。被派往僧诃罗(今斯里兰卡)的使团,是由阿育王的儿子摩哂陀率领四位长老和一位沙弥,在提婆南毗耶·帝沙统治时期(公元前250~前210)到达该国的。他们传教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在不长的时间内,就使国王以及大臣和人民信仰佛教,建立了比丘僧团,创建塔寺,如著名的大寺等。以后,摩哂陀的妹妹僧伽密多也被派去斯里兰卡,建立了比丘尼僧团,并从佛陀伽耶佛陀坐在树下成道的那株菩提树上折下一枝幼苗带去栽在大寺园内,至今尚存,被视为国宝之一。从此开始,斯里兰卡才有佛教。

北传佛教记载,约在一世纪,迦腻色迦王时,在迦湿弥罗第四次结集,但南传佛教史书无记载。斯里兰卡的史学家评说:‘保存印度早已失传的巴利文上座部圣典,是僧诃罗民族对人类文化遗产最伟大的贡献。’(《锡兰简明史》)上座部的史书中认为这是第四次结集。上座部佛教在斯里兰卡盛行后,与同泰国和缅甸等同为上座部佛教国家有着密切的往来,并且互相学习,互相救济。在斯里兰卡的佛教兴盛时期传播到东南亚各地,尤其是泰国和缅甸,到了国家佛教衰弱的时候,又从泰国和缅甸传了回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