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丨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解讀丨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自治區住建廳4月28日

發佈《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解讀丨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數據顯示,2019年全區住房公積金新開戶單位653家,實繳單位4792家,淨增單位436家;新開戶職工4.23萬人,實繳職工35.37萬人,淨增職工3.45萬人;繳存額98.91億元,同比增長7.73%。到2019年末,繳存總額598.06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9.82%;繳存餘額300.8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8.33%。截至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總額、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之和佔繳存總額的108%,比上年末增加2個百分點。

●提取 全區繳存職工提取52.32億元●

從《報告》可知,2019年全區5.47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52.32億元。同比增長10.14%;佔當年繳存額的52.9%,比上年增加10個百分點。截至2019年末,提取總額297.2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1.37%。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佔78.0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佔52.2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佔24.04%,租賃住房佔2.22%,其他佔0.01%);非住房消費提取佔21.99%(離休和退休提取佔12.1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佔1.79%,死亡提取佔0.61%,其他佔7.46%)。”自治區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提取職工比例裡,中、低收入佔99.86%,高收入佔0.14%。”

個人住房貸款方面,2019年全區共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1.06萬筆65.74億元,同比增長4.95%、16.19%。住房公積金共支持1.72萬名繳存職工購建住房328.20萬平方米。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佔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64.69%,比上年末減少4.51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259.34萬元。”該負責人介紹。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累計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9.16萬筆 、348.90億元。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佔36.33%,30歲-40歲(含)佔43.17%,40歲-50歲(含)佔17.01%,50歲以上佔3.49%。中、低收入佔99.81%,高收入佔0.19%。

●異地貸款 與全國一道實現繳存互認●

從異地貸款來看,2019年發放異地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97筆6797萬元。截至2019年末,累計發放異地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總額18436萬元,異地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餘額11086.70萬元。與全國一道實現繳存互認,滿足異地繳存職工購房需求。

“從住房貢獻率來看,2019年,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7.72%,比上年增加8.76個百分點。”自治區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調整政策 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90萬元●

2019年,我區對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5項內容。

● 調整我區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現行的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在最高貸款額度內,具體貸款額度根據繳存職工月償還能力、最長貸款期限等因素確定。

● 調整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政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土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建造、翻建合同和支付費用憑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批准文件,大修合同和支付費用憑證。

● 調整租賃住房提取政策。職工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提取金額不高於租住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平均水平,且租住房屋面積不得超出144平方米。

● 調整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土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建造、翻建合同和支付費用憑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批准文件,大修合同和支付費用憑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住房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不超我區普通商品住房最大標準面積144平方米,超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建築造價(不超過當地住建部門公佈的建築業平均造價)。

●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政策。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來源:西藏商報

解讀丨西藏自治區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