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晚清半路夭折的“留美幼童”的真相!

晚清時為了圖存自強培養洋務人才,實施了一些措施。其中“留美幼童”由容閎首倡,曾國藩、李鴻章大力支持,師徒聯名上奏,最終促成其事。

解密晚清半路夭折的“留美幼童”的真相!

容閎

曾、李的奏摺中說,“選聰穎幼童,送赴泰西各國書院,學習軍政、船政、步算、製造諸學,約計十餘年業成歸國,使西人擅長之技,中國皆能諳悉,然後可以漸圖自強。”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同治十一年至光緒元年,即1872年至1875年,清廷先後選派四批幼童,赴美國留學,原擬學習十五年,即小學、中學、大學“一條龍”。可是,光緒七年,即1881年,清廷便撤回大部分留美幼童,此時,距同治十一年,還不足九年。

解密晚清半路夭折的“留美幼童”的真相!

可以說,“留美幼童”的事業,是半路夭折了的。

十分遺憾。

事實上,清政府對於這批最早的官派留學生,非常重視,真正是花了大功夫、下了大本錢的。

初初的時候,招募學生,艱難異常。十餘歲的孩子,遠赴異域萬里,一別父母親人十五年,還要簽訂生死契約,形同生離死別。以彼時之社會風氣,招募難度可想而知。

最終,第一批三十名“留美幼童”,廣東籍二十五人,江蘇籍三人,山東籍一人,福建籍一人,全部都是沿海省份。其中,二十五名廣東籍幼童中,有十三人為香山籍——容閎的同鄉。

“留美幼童”籍貫的分佈,很說明些問題了。

雖然艱難萬端,但總算開了個好頭。

留美幼童的一切費用,朝廷是全包的。特旨從海關稅收中,撥出一筆一百二十萬兩白銀的款,用於“留美幼童”。每批留美幼童三十人,四批總計一百二十人,則平均下來,朝廷在每一位小留學生身上,花費白銀一萬兩。

同時,清廷在美國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設“駐洋肄業局”,派駐專員,管理、照應小留學生們。

“留美幼童”事實上的投入,並不止一百二十萬兩白銀。光緒三年,即1877年,駐洋肄業局以美國近年物價騰貴,原款不敷所需,請求添撥。

李鴻章立即上奏,力陳美國“稅增物貴,束脩、膏火、房租、衣食各費倍於從前,”支持添撥經費。

解密晚清半路夭折的“留美幼童”的真相!

李鴻章

奏摺中,李鴻章說了這麼一段話:“此舉為造就人才,漸圖自強至計,關係甚大。據報,頭、二批學生,一、二年間,已有可進大書院之童,既應專心研究,以裨實用,斷無惜費中止之理!”

然而,四年之後,“此舉”便“中止”了,何故?

確不為“惜費”,而是另有重大緣故。

後世的史評,一般都認為,“留美幼童”的半途夭折,是由於“保守勢力的阻撓和破壞”所致,但事實剛剛好相反,要對此事負最大責任的,不是“舊派”,而是“新派”。

究其竟,是留美幼童的管理者——“駐洋肄業局”內部,對“辦學方針”,產生了極其嚴重的分歧,彼此勢同水火,無法協調,以致“留美幼童”整體上有偏離既定軌道、脫幅而去的危險。

解密晚清半路夭折的“留美幼童”的真相!

於是,清廷只好自斷手足,偌大心力、花費,統統付之流水,空留一聲嘆息。

此事的第一責任人,正是首倡“留美幼童”、並一直為之盡心竭力的容閎。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容閎自己一手毀掉了自己嘔心瀝血的事業。

“駐洋肄業局”內部,分歧眾多,但主要集中在兩點上:一,有相當數量的留美幼童,加入了洋教——基督教或天主教;二是,留美幼童普遍只重“西學”,十分輕視、甚至荒廢了“中學”。

容閎不僅支持小留學生們信教和“輕中”,事實上,他本人就是留美幼童這些行為的幕後推手之一。

容閎的思想和作為,若窺端倪於他的人生履歷,以下幾點很可以說明問題:

第一,從七歲入讀英國人在澳門開辦的教會學校,一直到二十六歲於耶魯大學畢業,容閎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是完整的“西學”,和“中學”基本不沾邊兒。對“中學”,容閎既沒有什麼深入的理解,也就談不上什麼感情。

第二,容閎是虔誠的基督教徒。

第三,二十四歲那年,在耶魯大學就讀的容閎,加入了美籍。

容閎因此而支持“留美幼童”信奉洋教和輕廢“中學”,卻是不能被接受的——不論“保守派”還是“洋務派”,包括“留美幼童”最大的支柱李鴻章在內,都不能接受。

關節點在“留美幼童”的年齡上——這是一把地道的雙刃劍。

自小就接受西方近現代科學、文化的教育,小學、中學、大學“一條龍”讀下來,較之成人後再“放洋”之半路出家。所學自然更加紮實、透徹。思路也更加靈活、開通。更少牽絆,用之於“新政”、“洋務”——中國的近現代化建設,自然更加之得心應手。

在當時中國民智未開、保守勢力強大的背景下,曾國藩、李鴻章、容閎等人,對“留美幼童”的苦心設計,是有著非常特殊的意義的。

可是,事情還有另外一面:“留美幼童”年紀太小,心智尚遠未成熟。極易受外界的影響,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如何保證他們的族群、國家認同不動搖、不轉移?如何保證成人肄業之後,回到中國的,不是一群“黃皮白心”?

必須承認,對於十來歲的小孩子來說,彼時美國的教育和生活,吸引力十倍於自己的祖國。更加有趣的學問,更加人性的教學,更加平等的人際關係。更加自由奔放的空氣,沒有一個正常的孩子。能夠抵禦住這些無所不在的誘惑。

你不能把他們裝到套子裡——事實上也不可能辦得到,因為你是在人家的學校裡上學、讀書。何況,“增長見聞”——觀察、瞭解、認識留學目的地,從更先進的社會制度中汲取養分,本來就是設計“留美幼童”的初衷之一。

為此,剛開始的時候,留美幼童不是集中住宿的,而是分散到美國當地幾十戶不同的人家中。

這種做法,就算套以二十一世紀的標準,也是頂“時尚”、頂“先進”的。要知道“留美幼童”可是十九世紀中後期的事兒呀。

既然不能把小孩子裝到套子裡,管理者能做的,就是守住底線了:

一,不入洋教。

二,“西學”、“中學”並重。在美國學校教育之外,從國內派出教員,常駐美國,對小留學生進行相當力度的“中學”教育,以此保證“留美幼童”不忘根本。

朝廷定規:“出洋後,肄習西學仍兼講中學,課以孝經、小學、五經及國朝律例等書,隨資高下,循序漸進;每遇房、虛、昴、星等日,正副二委員傳集各童,宣講《聖諭廣訓》,示以尊君親上之義,庶不至囿於異學。”

作為二十一世紀的人,可能許多人對這些“中學”課程,並不感冒。可是,在當時的環境下,除此之外,並沒有更好的方案,可以保證小留學生們心繫祖國,不改族群和國家的認同。

遺憾的是,容閎就是要挑戰這兩條底線。

“駐洋肄業局”定規:“幼童以三個月一次來局學華文,每次十二人,十四日為滿,逾期則此十二人復歸,再換十二人來。以此輪流,週而復始。”

這個規定,初初的時候,是得到了較為嚴格的執行的,效果也不錯。但是,愈往後,愈是滯礙難行。

箇中原因,一是因為留美幼童浸潤“西學”日久,對“中學”興趣日減,甚至到了“厭棄儒學”的程度;二,也是更重要的,作為“駐洋肄業局”主要管理者之一的容閎,不但不堅持既有原則和規定,反而順風縱火,支持學生抵制“中學”。

對此,李鴻章深感憂慮,致信當時的駐美公使陳蘭彬說:“學徒拋荒中學確屬實情,由於蓴甫(容閎的字)意見偏執,不欲生徒多習中學,即夏令學館放假後正可溫習,蓴甫獨不謂然。”

就是說,不但三個月一次的“輪訓”,容閎不支持,甚至學生放暑假了,利用假期補習中文,容閎也從中阻撓。

輕廢“中學”之外,學生紛紛信奉洋教,參加禮拜,而容閎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更是以“信仰自由”為天經地義——朝廷有什麼干涉的權力?

“留美幼童”本人們,不論“中學”、“西學”孰輕孰重,還是允不允許“宗教信仰自由”,不消說,一邊倒地站在容閎一邊。

至於美國人,自然明裡暗裡,支持容閎——在中國第一批官派留學生中,多發展幾個親美派,甚至“帶路黨”,有什麼不好?

在這兩個問題上,“駐洋肄業局”內部,彼此針對,勢同水火,衍生出來的其餘問題,譬如什麼小留學生變服飾、和美國女孩談戀愛,與這兩個問題相比,都算小case了。

朝廷終於不能不出手干涉了:將容閎調任駐美副公使,不再兼管“駐洋肄業局”。

做駐美公使,自然是大大升官,但容閎並不領情,他說:“若專就予一身而言,以區區留學生監督,一躍而為全權公使,是政府以國士遇我,受知遇而不感激,非人情。但以教育計劃言,是予視為最大事業,亦報國之唯一政策。今發軔伊始,植基未固,一旦舍之他去,則繼予後者,誰復能如予之熱心,為學生謀幸福耶?況予與諸學生相處既久,感情之親,不啻家人父子,予去,則此諸生且如孤兒失怙,是惡可者?……請政府收回成命,裨得仍為學生監督,以期始終其事。”

就是說,容閎視自己為“留美幼童”的唯一保護者,中國留美學生的“教育計劃”,是容蓴甫的禁臠,不容他人染指。

朝廷只好退了一步,在調任容閎至華盛頓出任駐美副公使的同時,“駐洋肄業局”方面,給予了他一個含糊的“相幫”的權力。

這是一個糟糕的決定。容閎利用這個名義,專門從華盛頓跑到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駐洋肄業局”所在地,繼續指手畫腳,一如其舊。可是,因為他畢竟已經不是“駐洋肄局”的“總辦”、“幫辦”了,“駐洋肄業局”現管理層極為不滿,積蓄已久的矛盾,終於徹底爆發,不可收拾了。

此時,整個“留美幼童”計劃,已到了無法正常推進的地步,而朝廷明白,即便和容閎破臉,徹底免去他在“駐洋肄業局”內的任何職務和名義權力,也沒有用——容閎對“留美幼童”們的影響以及在整個留學計劃中的作用,是無可移替的。事實上,和美國政府、學校、當地各有力人士打交道,全部都是容閎的首尾。

如果容閎不願意放手,你拿他一點法子也沒有——他是美籍。

到了這個地步,除了自廢武功,已經沒有更好的路子可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