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在世時辦還是離世後辦?差別巨大!

可憐天下父母心,中國父母都希望把最好的留給孩子,讓孩子生活沒有壓力,當然包括所有的財產。而房產是大部分家庭最重要的資產,凝聚了父母們的畢生心血。

父母們不僅希望在世時能夠讓全家住得舒服,還寄希望把這筆巨大財富最大限度的傳承給子女,讓子女生活有基礎的保障,這也是一種血脈和情感的延續。

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在世時辦還是離世後辦?差別巨大!


很多父母在世時就想把房子早做打算早留給子女,以免日後與其他有權繼承人產生糾紛,大家常常認為送給別人的東西就不需要交任何費用了,但這是房產,當然不一樣。手續相對簡單,只需簽署確認書、辦理贈與公證、房產評估、繳納稅費。

只是贈與有一個劣勢,如果屬於個人無償把房子贈與給子女,需要繳納全額契稅,高達評估價的3%,比如房子估值500萬,那麼契稅就要交15萬!除此之外還要繳納1%的公證費、0.25%評估費、登記費等其他費用,大小開銷加起來大概花費21萬多,這是相當高昂的一筆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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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生前買賣”過戶房產方式

同樣以1套價值500萬的普通房產為例,假如該套房產滿5年,面積110平米(高於90,低於144),若通過買賣方式過戶,則產生的稅費分別為個稅5萬,契稅7.5萬,增值稅免除。

那麼結果是,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合計約12.5萬元,相比前面講的贈與過戶費用少約40%。

第三種,“離世後”過戶房產方式

這種方式比較方便且花費錢財比較少的,那就是在老人去世後,帶上繼承證明及公證到相關部門辦理,當然帶的材料不只這一兩個,去相關部門的時候還是要帶上老人的死亡證明,戶口本、房屋產權證等一系列資料就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繳納的金額哩,也只是一小部分,也沒有前兩種需要交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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