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四個月,對方有新歡了,還有沒有機會複合?

丿魚丶尕灬羙


幹嗎要作???

回答問題之前,想提出上面的問題,請問題的提出者做個回答。

既然這樣問了,我能給出的答案,想必您大概心裡有數了。在這裡,還想認真做一番解釋。

分手是什麼?分手為什麼?

如果這個問題沒有搞清楚,要麼這份感情沒有認真對待,要麼就是還不會戀愛。

分手的前提,是兩個人戀愛了。如若不然,談不上分手。

可是,既然曾經為戀人,後來淪落到分手的地步,一定是有原因的。

三觀不同,價值取向不一致,步調實在不搭,或此種種。分手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分手,不僅僅應該是一種形式,更應該代表兩個人之間由此有了距離。

戀愛要奉獻,分手需謹慎。如果不懂這個道理,把分手當成撒嬌賣萌的遊戲,嚇唬對方的伎倆,我想,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分手。

四個月,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如果起初只是為了置氣,早就應該緩和,起碼有一方應該主動求和。

可是,這些都沒有發生。真切發生的,是一方已經有了新歡。

此時再談複合,我覺得已經完全沒有必要。

關於男女,有句話叫做:相愛就廝守到老,不愛願對方安好。

這是對待愛情最瀟灑的姿態,也應該是人生該有的狀態。

不必再努力去求和了。四個月,你沒有忘記對方,對方卻已經找了新歡,這說明你在他的心目中,並非不可代替。

不必再糾結於這份感情了。四個月,如果你是真愛,也早就放下臉面,找他談了。你們兩個誰都沒找對方,這說明你們並沒有把這份感情太當回事。

不必再痛苦於這份失落了。說白了,你的痛苦,你想回頭,不過是看到人家成雙入對,自己心裡無法接受,不太平衡,不太舒服而已。

時間能撫平舊創傷,也能譬畫新藍圖。

給自己一個充足的理由吧!他過得很幸福,自己可以放下了。

轉過身,也抓緊找尋自己的幸福吧!相信有了一次所謂的教訓,未來的你,一定可以倍加珍惜即將降臨到身上的感情,也一定可以過得精彩。你可以的,加油!





東方欲曉2008


只要對方沒有結婚就有機會,這一秒不絕望,下一秒就有希望。人生短短几十年,就算不能轟轟烈烈,也不要畏手畏腳,真正深愛的人怎能說放手就放手,所謂的面子,尊嚴,跟自己的幸福比起來,都不那麼重要了,大膽點,勇敢的去爭取,一輩子能遇到自己心儀的人真的太難了,不要輕易的放棄了不該放棄的。

其實愛情也需要經營的,出現矛盾,出現問題,大多數都是去選擇分手而告終,於是不斷的分手,不斷的更換新歡,後來,驀然回首,才發現,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其實所有的矛盾都來自不溝通,所有的錯過都來自不信任。

聯繫上對方,心平氣和的好好溝通,有什麼問題拿出來一起去解決,兩個真正相愛的人,是沒什麼困難可以阻擋的,是兩個人都還想走到一起的。無論結局如何,至少多年後,回過頭來看,不會因為當年血氣方剛,相互賭氣,誰也不肯主動聯繫誰,而導致錯失緣分,遺憾終身,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樓蘭桑雪


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合適,就不會有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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