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前情完整回顧:

  2016年4月,家住山西太原的侯先生於當地某長安福特4S店購入一輛福特銳界2.0T頂配車型,在車輛行駛到3700km左右時,新車進店首保過程中,侯先生髮現發動機渦輪增壓器存在嚴重漏油的情況,之後一年多的時間裡,侯先生先後十多次進店維修,更換過油管、墊片等相關零件,但該問題始終沒有徹底解決。侯先生意識到該問題屬於嚴重的產品質量缺陷,於是決定為自己維權,要求長安福特4S店退車。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侯先生提供車輛問題圖片)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侯先生提供車輛問題圖片)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侯先生提供部分修理記錄)

  2018年6月,經過近兩年的艱難維權之後,根據汽車三包政策,侯先生交付了一定補償費用(5萬元左右),更換了一輛同款福特銳界新車。本想問題終於得到解決,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輛新車在2018年12月首保時再次出現同樣的漏油問題。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侯先生提供的第二輛車維修記錄,圖中516K是第一輛車的車牌號碼)

  剛換的新車再次出現漏油,侯先生無奈之下提出退車,但長安福特4S店始終不同意。之後提出補償2萬元,侯先生也並未同意。再次進行溝通後,4S店表示可以退還換車時的費用(5萬元左右),並要求侯先生簽署一個協議,保證不會針對此事再追究。侯先生提出需要4S店也提供保證,確保車輛的問題能夠徹底解決,若再出現問題,需要進行免費維修,但是4S店並不同意侯先生的要求。

  在第二輛福特銳界出現同樣的問題之後,侯先生堅定了自己的退車訴求,但是長安福特4S店卻試圖通過一次性補償的方式來逃避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最終,侯先生又再次迫不得已地走上了艱辛的維權道路。

  2019年11月,已經在本地嘗試了多種渠道未果,依舊在艱難維權的侯先生,在愛卡汽車福特銳界車型論壇發帖,詳細講述了自己購車以來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希望通過在論壇分享自己的遭遇來獲得更多的關注,同時尋求媒體的幫助。愛卡汽車注意到侯先生的投訴之後,主動與侯先生建立了聯繫,在經過詳細交流車輛問題和維權訴求,並確認了相關事實之後,愛卡汽車意識到車友的合法權益可能受到了長期侵害,於是一直與侯先生持續溝通事件進展,同時也梳理和研究了相關法律問題,幫助侯先生維護合法權益。

  2020年3月,愛卡汽車對此事進行了詳細報道,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福特銳界漏油事件》查看詳情。

  2020年4月,

在愛卡汽車針對該事件的專題報道不久之後,侯先生接到了當初購車4S店的通知,廠家終於同意進行退車處理。在第一時間得知維權取得進展之時,愛卡汽車便決定派出工作人員與侯先生進行線下跟進,以最終協助侯先生圓滿解決問題。所以即使是在波及全球的疫情特殊時期,愛卡汽車工作人員也特意從北京出發,連夜驅車近600km,抵達了侯先生所在的山西太原。

  2020年4月11日,愛卡汽車工作人員和侯先生一同進入了當初購車的長安福特4S店,商討跟進退車事宜。但是與4S店會面之後,對方除了尚未明確退車流程之外,雙方又因為退車中時“合理補償費用”的里程計算問題發生了分歧。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根據汽車三包法規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本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係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根據4S店售後總經理的說法,此時侯先生的車輛已經行駛了14000km左右,按照三包憑證計算,侯先生若要退車,需要繳納3.78萬元左右的補償費用。但是侯先生表示,自己提出退車要求是在第二輛車首保時,當時車輛行駛里程為4000km左右,此後10000km左右的行駛里程所產生的補償費用是由於4S店和廠家拖延退車產生的,責任在於4S店和廠家,所以自己想要按照4000km左右繳納補償費用,大概1.08萬元左右。

  最終,雙方就2.7萬元左右的補償差價產生了分歧,4S店售後總經理表示該問題自己無法做主,需要反饋給上級領導以及廠家,有了反饋結果之後再告知侯先生。

  2020年4月,

愛卡汽車再次根據線下跟進的情況進行了詳細報道,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福特銳界漏油事件的新分歧》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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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福特銳界漏油事件最新進展報道(2020.04.30)

  4月11日之後,愛卡汽車工作人員返京,並與侯先生一直保持聯繫跟進事件進展,侯先生也一直在等待當地長安福特4S店反饋的溝通結果。兩週的時間過去,直到4月27日,侯先生向愛卡汽車反饋,當地長安福特4S店和廠商竟然出爾反爾:又不同意退車了!

  同時侯先生還被告知,倘若堅持退車,“合理使用補償費”應以車輛實際里程計算。另外,車輛原價將按照侯先生此前換車後開具的第二張發票金額(31.98萬元)計算。但是此前當地長安福特4S店在與侯先生溝通時曾明確表示,退車時車輛會按照首次購車時的發票金額(35.3萬元)計算。這意味著,這次反饋之後,不僅“合理使用補償費”的分歧沒有解決,侯先生如果按照對方要求的條件再退車,又至少多損失了3.32萬元。

  至於第二張發票的來源,具體是因為侯先生在2016年4月購車時,按照當時車輛價格正常開具了一張35.3萬元的發票,之後車輛出現漏油問題,經過維權後當地長安福特4S店同意換車,2018年6月置換新車時,侯先生提出換車是按照原價折舊,也為此支付了5萬元左右,發票金額應該是原價35.3萬元。但4S店表示35.3萬元的發票金額會讓購置稅多出3千多元,當時新車也已降價至31.98萬元,按照31.98萬元開具發票可以給4S店省下一部分購置稅。所以在侯先生好心的妥協下,第二張發票開具金額為31.98萬元。

福特銳界退車出爾反爾 車主將維權到底

  換車後的第二張發票(侯先生提供)

  如今,長安福特4S店和廠商因為車輛退車問題出爾反爾,並且給出的退車條件又讓侯先生再次損失了3.32萬元,一來一去,本來已共識的退車沒有成行,反而又出現了新的損失,這讓侯先生非常惱火,困擾了自己4年多的問題依舊沒有得到完滿解決。面對這樣的處理方式,侯先生顯然無法接受,憤怒不滿的同時,侯先生也向愛卡汽車表示,自己依然會為了應得的權益堅決維權到底。

  對於此福特銳界漏油事件,未來愛卡汽車依舊會持續保持關注,密切留意新的進展。

  如果您也有類似的問題和困擾,可與我們愛卡汽車聯繫,請將您的詳細情況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我們會盡全力幫助大家解決您所遇到的車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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