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保持好心態,走好人生路

尹志剛,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二級高級警長,曾獲得江蘇省道德模範、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2019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8月,尹志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9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翻閱尹志剛的從政經歷,我們瞭解到,尹志剛參加工作時勤勉敬業,先後獲得“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由於自身工作的努力,尹志剛從一名合同制民警走上領導崗位,然而在光環的籠罩下,尹志剛的內心卻逐漸失衡:“看到周圍的人都在買別墅,感覺自己不比別人差、不比別人貢獻少,為什麼就比不過人家?”看到周圍的人有別墅有豪車,但自已一窮二白,心裡非常不平衡,其心裡防線逐漸崩塌,貪婪之門一旦打開,私慾如洪水一發不可收拾,曾經的流血流汗努力奮鬥及各項榮譽化為烏有,成了黨和人民的罪人。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尹志剛從開始收一個豬腿到一次又一次收取現金,編織“小圈子”,結交小兄弟,“送錢便能提拔”成為交警支隊的潛規則,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期間,他先後收賄300多萬元,涉及多名駕校校長、考場承包人及黨員幹部,以前因工作成績出色被群眾和上級認可的他,為什麼沒有抵禦住糖衣炮彈的攻擊?說到底還是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事實證明,作為黨員幹部,只要違紀違法,就一定會被黨紀國法嚴懲,尹志剛從一名滿懷豪情的人民警察,成長為“明星隊長”,又墮落為失去自由的階下囚,可惜時不再來,悔之晚矣。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當前,一些領域消極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四風”問題還時隱時現,不收斂、不收手,頂風搞腐敗的現象較為突出,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不容忽視。

黨員幹部手中的權力源自人民,要始終牢記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為人民辦事謀利的,要堅決和消極腐敗現象說“不”,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決不能把手中的權力變成為個人牟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讓手中的權力為自己及親屬看家護院,拒腐蝕﹑永不沾。相關監督部門要不斷加大監督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對於腐敗要做到無禁區、零容忍,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不斷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為民造福,也可以讓你痛苦。作為黨員幹部隨時要以一顆敬畏之心,認真改造自身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自重、自省、自警,把人民群眾的疾苦當作自己的疾苦,積極為黨分憂,為民辦實事﹑解難題。樹牢群眾的事、再難也辦,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事﹑再小也不辦的理念,隨時要以共產黨員谷文昌同志為榜樣,把入黨為了什麼,當官做什麼,身後留下什麼作為自己的人生選擇,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人生路,努力做到“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上雲捲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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