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三迤」保持好心态,走好人生路

尹志刚,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曾获得江苏省道德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8月,尹志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翻阅尹志刚的从政经历,我们了解到,尹志刚参加工作时勤勉敬业,先后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由于自身工作的努力,尹志刚从一名合同制民警走上领导岗位,然而在光环的笼罩下,尹志刚的内心却逐渐失衡:“看到周围的人都在买别墅,感觉自己不比别人差、不比别人贡献少,为什么就比不过人家?”看到周围的人有别墅有豪车,但自已一穷二白,心里非常不平衡,其心里防线逐渐崩塌,贪婪之门一旦打开,私欲如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曾经的流血流汗努力奋斗及各项荣誉化为乌有,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尹志刚从开始收一个猪腿到一次又一次收取现金,编织“小圈子”,结交小兄弟,“送钱便能提拔”成为交警支队的潜规则,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期间,他先后收贿300多万元,涉及多名驾校校长、考场承包人及党员干部,以前因工作成绩出色被群众和上级认可的他,为什么没有抵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说到底还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事实证明,作为党员干部,只要违纪违法,就一定会被党纪国法严惩,尹志刚从一名满怀豪情的人民警察,成长为“明星队长”,又堕落为失去自由的阶下囚,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还时隐时现,不收敛、不收手,顶风搞腐败的现象较为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忽视。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源自人民,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办事谋利的,要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说“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为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让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及亲属看家护院,拒腐蚀﹑永不沾。相关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腐败要做到无禁区、零容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为民造福,也可以让你痛苦。作为党员干部随时要以一颗敬畏之心,认真改造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积极为党分忧,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树牢群众的事、再难也办,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再小也不办的理念,随时要以共产党员谷文昌同志为榜样,把入党为了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下什么作为自己的人生选择,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人生路,努力做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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