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顺利完成县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全州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文明规范、服务民生”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云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方案(2019年度)》(云公交[2020]17号)的工作要求,红河州顺利完成了13县市的测评工作。

我州顺利完成县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

红河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红河州公安局、红河州精神文明建设局、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参加测评工作筹备会。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余明刚副支队长,对红河州2019年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内容做了介绍与安排,并与各参会单位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制定我州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更专业、更规范,邀请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肖海承博士对州级测评工作人员进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9年度测评工作的专题培训,对测评涉及的40条共91项考评指标,逐条讲解,并对测评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打分细则进行提示说明。

我州顺利完成县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

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州公安、文明办、发改、住建、交通运输五部门人员组成的4个测评组,对红河州13县市进行测评,各测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核实检查。按照《云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指标体系(2019年版)》的要求对各县市进行测评打分,并通报各县市人民政府。

我州顺利完成县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

从测评情况看,全州各县市对《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的部署贯彻基本落实到位,在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道路交通运行秩序水平有效提升,交通文明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运行状况有所改善。但部分县市还存在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道路网密度偏低、道路级配不合理、停车泊位缺口偏大、公交优先未有效落实、科技应用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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