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連撞6車如打保齡球,臺“海巡署”桃園艦大副調離現職

據臺媒4月22日報道,4月21晚9點左右在臺北市承德路、中正路口發生一起嚴重酒駕肇事車禍。一輛銀色轎車以保齡球“掃瓶”方式、逆向衝撞當時正在路口停等紅燈的6輛摩托車,導致4人受傷送醫。

酒駕連撞6車如打保齡球,臺“海巡署”桃園艦大副調離現職

據警方通報,肇事者是臺灣“海巡署”桃園艦大副梁曉年,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達0.5mg/L,得知消息後“海巡署”立刻決定將他記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酒駕連撞6車如打保齡球,臺“海巡署”桃園艦大副調離現職

肇事司機為現年35歲的大副梁曉年,他承認下班與同事聚餐時飲酒。艦隊方面得知他酒駕傷人後,立即核予他“記大過一次”處分,並調離現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監管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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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媒報道,臺灣地區酒駕新標準於2013年6月13日起正式執行,酒測酒精濃度只要超過每公升0.25毫克,約2瓶啤酒份量,就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2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若超過0.15毫克,就可開罰1萬5000元到9萬元。另外,使用毒品後駕車的“毒駕”,則可被處2個月以上徒刑,毒駕致死更可被處10年以下徒刑。被處10年以下徒刑。

(編輯: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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