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母親用木棍毆打7歲女兒,江蘇無錫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親生母親為何狠心用木棍毆打7歲女兒?疫情防控期間,檢察官如何發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依託“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機制”獲悉線索後,提前介入一起生母虐待親生女兒案件,全力做好救助女童工作。

  

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19日間,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謾罵女兒李某,並用木棍、雨傘等工具對李某進行毆打,造成李某全身大面積損傷。據案件承辦人介紹,該案是通過“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機制”設立的“惠佑·未檢”線上平臺獲悉的線索。惠山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迅速指派法醫至現場,查明驗清被侵害女童李某傷情,在確保李某健康不受疫情影響的前提下,送往專業醫療機構救治。同時,引導公安機關收集王某涉嫌虐待罪的證據,採用親情化詢問方式向被侵害女童詢問有關事實,收集固定街坊鄰居證言,重點就是否造成被侵害女童生理心理方面問題、虐待原因及方法對王某進行訊問。

  

此外,該院與公安分局、婦聯等部門對接聯動,對被侵害女童的後續監護、救濟工作進行會商,積極做好被侵害女童的醫療救助、後續監護、生活保障等工作,全力維護被侵害女童各項權益。

  

據瞭解,早在2018年8月,惠山區檢察院就聯合多部門會籤《關於建立無錫市惠山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干預的試行辦法》,全面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銜接。同年,無錫市檢察機關牽頭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惠山區檢察院設立的“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機制”中明確規定,教育、衛計等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強姦、猥褻、虐待、遺棄、暴力傷害,存在自殺、自殘、工傷,或因火災、交通事故、墜樓、溺水、中毒等原因造成非正常傷害、死亡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檢察機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同時,該院還建立了強制報告聯繫人制度,明確聯繫方式,暢通聯繫渠道,及時、準確、全面共享信息。


來源:2020年4月21日 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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