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我们得首先有明确的认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宅基地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就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但因此我们也明确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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