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是不是违规了?

常言道:向上数三代,个个是农民。虽然咱们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很快,但是一些城市里的居民,有时仍会在老家农村拥有耕地、房子和宅基地;尤其是一些50后、60后,之前在农村待过并且还有自建房,不过后来通过努力进了城、买了商品房。然而熟悉《土地管理法》的都知道,我国农村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那么对于这些在农村和城市都有房子的老百姓来说,是不是“违规”了呢?

“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是不是违规了?

首先大家可以先了解下什么是“一户一宅”:所谓“一户一宅”,是《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数量的规定;其明确指出,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政府规定。如果有人拥有两处及两处以上宅基地,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显然是不能登记的。不过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前,一些人已经有了多处宅子,“一户多宅”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如果按规定缴纳一部分费用还是能够继续使用的。

“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是不是违规了?

农村人进城后,很快会发现:只要你的钱够多,在很多城市买几套商品房都无所谓——农民生活条件好了、钱包鼓了,进城买房国家自然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你原本就在农村有宅基地和自建房,那么算不算违反了“一户一宅”规定呢?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1、如果如果你进城后把户口还留在农村,那么你原有的宅基地显然是可以继续使用的;2、如果你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原有农村户口也一道迁出,那么显然你本人已经并非农村集体成员,原则上宅基地应当交回。

“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是不是违规了?

既然出现了两种情况,那么很多人必然也面临着两种选择:有的人会选择继续保留农村户口,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其带来的村民独有福利;而且老家宅基地开发时,还能够享受村社区的安置政策。有的人则为了方便选择将农村户口迁出,这种情况下,显然已经无法享受所在村社区的相关福利政策。不过有些人已经提前做准备,选择将宅基地“有偿退出”,这种情况下自然能够获得一些奖励金和优惠。以济南市商河县为例,当地2020年3月上旬宣布:对选择“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家庭,除了给予拆迁补偿外,还将给予5万元的现金奖励。不仅如此,这些人买新房时还能够获得每平方米至少100元的购房补贴。


“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如果农村和城市都有房,是不是违规了?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聚焦“三农”,农村发展日新月异,不少城里人把投资目光转向了农村。有些人在老家有宅基地,建房后售卖,认为这样自己就可以再买宅基地、继续盖房子“捞钱”。实际上,《土地管理法》对此已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对于以上内容,正在读文章的你们有何看法?大家又是否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套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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