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對農宅空置率50%以上的7個“空心村”實施綜合治理

衡水市對農宅空置率50%以上的7個“空心村”實施綜合治理

空心村。資料圖。

長城網衡水訊(實習記者李珊珊 通訊員呂鵬)“外面像個村,進村不是村,老屋沒人住,荒地雜草生。”近日,衡水市出臺“空心村”治理工作方案,對全市農宅空置率50%以上的7個“空心村”啟動治理工作。

據瞭解,今年起,衡水市以空置率50%以上的7個行政村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採取多種模式對“空心村”進行綜合治理,按照人口向城鎮集中、勞動力向園區轉移、土地向新型經營主體集聚的路徑,統籌推進生產、生活、生態建設,提升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水平,著力打造宜居、宜業、宜養的新型社區。

易地新建。對自然條件惡劣、空置率高的“空心村”實施異地新建;在建安置項目,逐一細化、優化施工方案,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計加快建設進度;對建成待驗項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驗收操作規範和驗收程序,確保搬遷群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對驗收交付項目,及時制定分房方案,儘快向搬遷群眾交付新房鑰匙,組織群眾有序入住、和諧安置。

整治提升。實施整治提升的村莊,加快拆除已坍塌和結構嚴重受損的房屋、殘垣斷壁,整治處理破敗屋院,確保環境整潔、住房安全;對部分閒置或拆除後的宅基地,根據需要可修建成幼兒園、農家書屋、公共廣場等公共設施,也可開闢為遊園、果園、菜園等;依法自願有償回購老宅和閒置房屋,充分發揮市場槓桿作用,以農家樂、民宿、微工廠等方式孵化集聚微產業,形成利益鏈接,發展鄉村實體經濟。

完善配套設施。以“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為目標,按照相關行業建設標準和要求,依託集中安置區現有資源,強化弱項,補齊短板;完善新建安置點的水、電、路、氣、訊及垃圾、消防、汙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一批教育、衛生、養老、文化體育以及商業網點、物業服務、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務設施,確保配套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利可及。

強化產業就業。按照“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宜林則林、宜遊則遊、宜商則商”的原則,立足當地資源稟賦和區位條件,大力發展安置區配套產業;重點選擇建設市場相對穩定、獲益較快的特色產業,力爭每個集中安置區建設1個以上配套園區或項目,確保集中安置區產業全覆蓋;加強周邊企業吸納、返鄉創業帶動能力,拓寬有組織勞務輸出、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渠道,強化勞動力技能培訓和指導,力爭有就業願望、有勞動能力的群眾全部實現穩定就業;鼓勵群眾以土地、林地等資源的經營權,通過入股、出租等方式與企業建立股份或租賃利益聯結機制,促進群眾增收。

加快推進拆舊復墾。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抓緊簽訂舊房騰退協議,細化舊房騰退拆除政策,力爭做到一戶不落。加快舊房拆除進度,建立拆舊獎補機制,引導群眾自拆自清。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因地制宜實施復墾複草復綠,對具備復墾條件的宅基地,依法依規復墾為耕地;對不具備復墾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復草復綠或綜合利用,做到既能開發利用,又能保護生態環境。

統籌跟進後續工作。完善安置區基層黨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配齊配強機構隊伍,建立健全治理機制和管理制度;有序推進農民變市民、村委會改居委會,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安置群眾落戶手續;積極做好安置後續工作,統籌解決好安置群眾養老、醫療、教育、貧困救助等社會保障的轉移接續工作,確保搬遷安置群眾與當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服務;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依法辦理群眾不動產登記,有序推進承包土地流轉,切實保障群眾權益和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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