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刊登!鉅鹿一男子持剪刀致人死亡!檢方:正當防衛

6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則《正當防衛,懲惡更揚善》的新聞,其中內容提到了鉅鹿一起案件。


人民日報刊登!鉅鹿一男子持剪刀致人死亡!檢方:正當防衛


科學合理地判定防衛是否過當

董民剛(化名)是河北省邢臺市鉅鹿縣一名農民,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竟然會和“殺人犯”聯繫到一起。

2018年5月20日22時許,與董民剛(化名)妻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刁某醉酒後翻牆進入他家,不僅對他進行毆打、辱罵,還威脅逼迫董民剛(化名)下跪寫離婚協議書。正當刁某肆無忌憚地用車鑰匙戳扎董民剛時,不堪受辱的他奮起反擊,順手抄起剪刀就向刁某紮了過去……事後,董民剛讓及時趕到的妻子和鄰居打110、120電話,其在現場等待公安人員。

“我國刑法規定,為使本人和他人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邢臺市檢察院檢察長邢偉說,檢察機關經審查後認為,董民剛的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刁某夜晚非法侵入住宅,並對董民剛長時間持續進行侮辱、恐嚇、毆打,還多次聲稱‘今晚就是要整死你’,足以證明董民剛的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正處於現實的、緊迫的危險之下。”承辦這一案件的檢察官溫可紅說,在辦理本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在原有公安機關偵查基礎上,擴大了相關社會調查,之後又專門實地調查,依法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在這起案件中,董民剛的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成為關注的焦點。刁某的創口較多,因此有人質疑這是防衛過當。對此,溫可紅說:“刁某的創口有多處,但除2處致命傷外均較淺,這表明董民剛制服刁某經歷了一個時間過程,創口是在二人打鬥過程中形成,而非在刁某喪失侵害能力後其為洩憤所刺扎。不法侵害在繼續,那麼防衛行為也不會停止。”

有觀點還質疑,刁某使用的是車鑰匙,並未對董民剛造成生命威脅。對此,溫可紅解釋說:“並非只有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公民才有正當防衛權。本案中,董民剛的防衛行為始終是以制止刁某的不法侵害行為為目標的。案發當時,董民剛並不知道對方拿什麼工具實施暴力,他的鼻孔、耳朵被戳扎,滿臉都是血。在這種情況下,董民剛當然可以進行防衛。”事後,檢察機關也對工具進行了調取和分析,發現這是一種彈出式的車鑰匙,頂端十分尖銳,且前端已經變形,“這說明刁某在侵害過程中很兇殘。”

“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以防衛人當時所處的環境去判斷,而不是行為後的判斷。”邢臺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軍說,從案發當時董民剛所處境遇看,董民剛心理高度恐懼、緊張,難以理性判斷自身防禦和反擊行為的強度,因此也不能對董民剛的防衛行為強度過於苛求。

人民日報刊登!鉅鹿一男子持剪刀致人死亡!檢方: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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