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優投票時,同事就成了敵人,這評優和職稱和縣管校聘有關係嗎?

十八子歸姓李


我對問題持肯定回答。同事就成了敵人,稍覺有點過,但若持續一久,便會名符其實,所以是實情。

評優真有必要嗎?我看未必。僅半年一年時間,何苦定要評出誰個優,誰個劣,都是同事,心中誰無一杆秤,一定要稱出來,一個5兩,一個6兩,或者三個皆半斤八兩,優只有一個,不好辦。現在已到了票決的年代,況且藉以時日,幾兩在人心中還是個變數,所以除了培養烏眼雞一點用也沒有,對於愛斯文要面子的教師來說,類似侮辱那樣不堪。不評優,只在年終獎金決定時,大家聚於一堂,互相交流感慨一番,於心平氣和中約略顯點小距離差別,便符合了大家略有差別的實際,稍多點謙讓幾句,稍少的以少為多客氣一下,可以既鼓幹勁而又其樂融融矣!這樣做符合教師的秉性和工作實情。

可能實踐中取消不了。為何?一是推行已久,難改。記得我從教時,八十年代行鄉先進,縣先進,那時大多內定,只有一份小獎,但還是不少人因人際關係多次獲得,不過真優的佔絕大多數。九十年代發明了市先進,我因訥於言說,從未得過先進,竟被定為市先進,檔案室老師要我去填表呈報,因忙誤了幾日,去填表時說我是縣先進了,並說反正你是好商量的,因為半斤八兩的有兩個,我當然不以為意,一笑皆過矣。未料現在需要票決了。

評優本來只是一份小獎,八九十年代之後才與評職稱緊密掛鉤起來,現在這鉤可能掛得更緊密了,估計與縣管校聘也肯定有關,無此,豈非增加了領導評判教師的難度?不過票決已經非常難堪,不知還有更難堪的舉措和力度乎?

不知為什麼,現在的事情越來越難辦和複雜。僅對教師而言,你看工資、獎金、福利、津貼每一類中有多少差別和分類,又每類工資中分了多少級差,少說也有十幾二十幾級吧,疊床架屋,層層疊疊,竟不知凡幾?一位教師,就一份工資,一份津貼,一個年終獎,全國出一個墊底標準,各省市據此或增或減成一個標準,省內分幾個地區,據省標準再有幾個地區標準,公之於眾,清清楚楚,乾乾淨淨,不好嗎?

一個教師,三、二、一、高四個級稱四檔工資,評上那級就拿那級工資,教齡三十年以上都可以在年終獎裡增加調節。你很優秀,教齡未到20年已評上高級,且坐十多年冷板凳,三十年後才開始調節,耐不住可以辭職;你很一般,教齡二十幾年未評上高級,只要你堅持,三十年後也開始調節。

這樣的設想,希望教師能得一個靜心安心的終生從事教育的環境,不必因養家餬口而受累,象個幹事業的樣子,不知大家以為善否?


鄉下人1個


"評優投票時,同事就成了敵人"。這句話適用於"教師評優定等"或"單位職稱限額"的競選指標上常見顯現。而"縣管校聘"的具體實施或"詳細方案"直至現在,還沒有見到真正的"樣子"。在這裡我對"評優投票"在"單位職1稱評聘"中的"投票環節"作一論述:

一,"評優投票"是"教師年終考核"和"教師中,高級職稱"限額"評聘推薦",必不可缺的程序環節。在一個單位中,它的"信任投票"與"競選對象"是牽扯到領導班子與一線教師本人。"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關係。誰也"心裡沒底"但每個人"心裡有鬼"。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樣子環節",因為坐在臺上的和坐在臺下的,都要去"爭奪名額"。因此上,"利益"和"名利雙收"是考驗一個單位或教師本人的"試金石",其實"評優投票"是一種形式,"真理"在"少數人"手裡,"奧秘"在"個別人"心裡。

二,"評優投票"是一個單位的"真實不虛"舉措行為,它的真實性與安全性誰也"難得糊塗"。因為票數是"暗箱操作",同事之間"暗藏殺機",是"競爭對手"。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各有所長","各自為戰"。它的"準確性"與"完美度"關係到一個單位的"誠實守信"與職稱評選的"形同虛設"。


喜建國


評優如何評,這樣的事,可能各個學校都是不同的。有的學校是由教師來投票,有的學校是由學校行政來確定,更有的學校是由校長一人說了算……

那麼如果由學校老師來投票,真的會由同事成了敵人嗎?覺得有可能。現在學校裡關於評優以及相關聯的職稱,都是讓老師們最為煩惱的事情。要給別人投下這一是票,同事就成了敵人,倒不如自己就別去投,何苦讓一個投票搞的樣敵我雙方了。可是每個就是這麼現實吧。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

評優和職稱是有關係的,現在許多縣及學校的職稱,一般至少一個優秀,有的是任職以來一個優秀就行,有的學校可能會規定5年來內要一個優秀才能參與職稱評選。

另一個問題評優和縣管校聘有關係嗎?我覺得是沒有多大的關係。我不知其他地方怎樣,就像我們這裡,儘管已實行了縣管校聘,但是和平時沒什麼不同。小學還是以鄉鎮為單位,也就是由鄉鎮中心學校統一管理,鄉鎮內老師的調動也是由中心學校校長安排。而中學也是如此,由各中學各自管理。

現在要真正實行縣管校聘,可能在城市容易實行,在農村的縣還有一段路要走。每個學年結束後,要調入縣城的還是一樣要考試。雖然,縣管校聘中有規定,達到一定年限的老師及校長需要調動交流,但是在真正實行下來,因鄉鎮有大小,學校也有大小之分,這樣要讓老師在各鄉鎮進行大面積的調動交流,根本是不可能的。只有一小部分老師由於自身的原因,才會申請調動交流,其他的一般不會有很大的改變。

再者,如果要將評優和縣管校聘進行掛鉤起來,可能學校就要出臺一個合理的方案來,並且這個方案能夠對相關老師都能公平,這點來說,並不是好操作。

所以評優和職稱有關係,一般情況下和縣管校聘是沒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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