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纠正42件重大冤错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写入刑事审判报告

转自:南方都市报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重要职能。刑事司法文明反映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10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如此形容刑事审判的意义。

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

南都记者关注到,除公布近5年多个维度的刑事审判数据外,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冤错案件,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等也被写入报告。

审判“不枉不纵”

纠正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刑事案件审判不枉不纵。”周强在报告中提到,近年来,全国法院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他举例称,法院依法审理贾敬龙、林森浩、莫焕晶、张扣扣等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对罪有应得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坚决捍卫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同时,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审理施美丽故意杀人、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等案件,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收购玉米案,坚持正确司法理念,以个案公正积极推动良法善治进程。

在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方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并予以国家赔偿。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

周强还提到,全国法院发挥一审程序基础作用和二审程序把关作用,完善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等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同时,恪守法定证明标准,不轻信口供,依法不予确认赵志红案4起犯罪事实。依法审理卢荣新、范太应等案件,法官坚持作出无罪判决,有效避免冤错案件发生。

审结一审职务犯罪案件19.4万件

中管干部140人

近年来,中央层面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司法机关通过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予以配合。

周强介绍,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审理了周永康、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1.4万人。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严惩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

在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方面,推动刑事司法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死刑、死缓适用原则等。对白恩培、武长顺等人依法适用终身监禁。

同时,完善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为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最高法院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红通2号”李华波等案件,决不让境外成为腐败分子“避罪天堂”。

此外,最高法院还出台司法解释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依法查封冻结彭旭峰等转移至国外的违法所得。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审结食品犯罪案件1.6万件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司法机关加大了惩治金融领域等经济犯罪力度。

近5年来,依法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0.9万件,其中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10件,洗钱、假币犯罪案件2657件。依法审理徐翔、伊世顿等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依法甄别纠正张文中、顾雏军等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

为惩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全国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判处罪犯4.7万人。依法审结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徐玉玉被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此外,加强对惩治网络新型犯罪问题研究,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促进净化网络空间。

周强还提到,各级法院积极应对涉众型犯罪多发态势,审结相关案件6.5万件,判处罪犯10.8万人。依法妥善审理“e租宝”“泛亚”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生产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6万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万件,审结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案件2.2万件。

同时,严惩涉疫苗犯罪,依法审理庞红卫等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严惩食品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犯罪,依法审结葛兰素史克公司商业贿赂案,判处被告单位罚金30亿元并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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