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家與經紀人的利益關係

也許有人會說,齊白石一輩子沒有經紀人,不一樣成為世界名人了嗎?研究過齊白石生平的人都知道,事實並不是這麼回事。恰恰相反,齊白石一生屢遇貴人,正是這些貴人,幫助齊白石成名。早期是恩師胡沁園,使他在鄉間出名;後來是郭人璋,使他在湖南和廣西略有名氣;再後是樊樊山,使他在西北廣為人知,甚至介紹給慈禧太后,差點成了宮廷畫家;爾後是陳師曾,使齊白石的作品東渡扶桑,在日本引起強烈反響,銷售一空;往後又是徐悲鴻,聘他為大學教授,還將齊白石的畫作從展廳角落搬到展廳正中,親自將畫作標價8元改為80元,高過自己作品70元的標價,並註明徐悲鴻標價;解放後,他獲得世界和平獎,成了世界文化名人。


書畫家與經紀人的利益關係

盧芳工筆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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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在尋找和聘請經紀人時要注意些什麼呢?
  一是要承認和尊重經紀的勞動。
  經紀人或經紀公司是非常辛苦、非常艱難的,經紀人和書畫家一樣,為提高自己的藝術鑑賞水平,要花費多年的時間進行學習,畫家學習的結果,是繪畫水平提高了,可以賣畫了。經紀人的學習結果,是認識到哪些書畫家的作品有收藏價值、市場價值和經紀價值。經紀方通過不斷的努力,使原本並不出名的書畫家為社會所認識,為收藏家所欣賞,是他們的勞動,使書畫家的作品實現了其應有的價值。也就是說,書畫家的不朽之作最終沒有湮沒而流傳下來,不可否認其中有經紀人的一份功勞。既然如此,經紀方當然要獲得他們應有的報酬。
  二是要認識和體諒經紀的風險。
  為了給書畫家進行經紀,經紀方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在沒有取得任何效益之前,他們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他們還要為畫家隨時的毀約而提心吊膽。他們要請評論家寫評論文章,組織畫展,聯絡各個方面人士,以及替書畫家進行包裝,所有這些,都需要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而且他們還不能保證所經紀的書畫能賣出好價錢,一著不慎,滿盤皆輸,弄不好血本無歸。相對來說,書畫家的風險就要小很多。按照"風險愈大,利潤愈高"的市場法則,經紀方取得較高的利潤,甚至在經紀合同期內得大頭,都是合理的,書畫家不應該眼紅,更不能認為被經紀方所剝削。經紀方得大頭只是暫時的,最後真正得大頭的還是書畫家。


  三是要遵守和履行經紀合同。
  書畫家一旦與經紀方簽訂了經紀合同,就一定要遵守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能任意違約,更不能隨便撕毀合同。在現實中我們經常看到的,多數是書畫家首先違約或撕毀合同。當然,由於書畫家沒經驗,而經紀方老馬識途,書畫家在合同條款中往往吃點小虧。書畫家後來發現自己獲利太小,而經紀方獲利太大,因此憤而毀約。此時,書畫家一定要冷靜,只要不是原則問題,一定要忍讓,千萬不要鬧上法庭。打官司的結果,必然是兩敗俱傷,傷害最大的必然是書畫家。過河拆橋、言而無信的書畫家,是不會有人願意收藏他的作品的。留下如此名聲的書畫家,等於宣告自己已經在收藏市場上死亡。
  四是要識別和選擇好經紀方。
  經紀人和經紀公司中,良莠不齊,既有誠信君子,也有奸詐小人,所以書畫家如何識別、選擇經紀方,十分重要。選得好,雙方合作愉快,大家OK;選得不好,動氣傷神,雙方不歡而散。書畫家選擇經紀人,首先看他的品質,踏實誠懇之人,受過良好教育之人,有一定社會地位之人,可以信賴。誇誇其談之人,用心不良之人,文化素質粗劣之人,即使他資金雄厚,也不可以信賴;其次是看他的藝術素養,對藝術有認識、懂欣賞的人,可以信賴。相反,對藝術一無所知,只對金錢有興趣的人,不可信賴。對此,書畫家們只要與對方談論片刻,便知端的;再次是看他的市場經濟意識,如果僅懂藝術,而不懂市場動作,也不是理想的經紀人。另一方面,對方雖然於生意之道很精,但為人缺乏誠信,過於奸猾,也不行,因為奸猾的人,是不能與收藏家做長期朋友的,他的路子一定不寬。

書畫家與經紀人的利益關係

盧芳工筆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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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市場需要經紀人,收藏家也需要經紀人。
  經紀人和經紀公司對書畫市場的好處有三:
  其一是活躍了書畫藝術市場。
  由於經紀人的存在,能較好滿足書畫供需雙方的需要,由於他們的宣傳,將有更多的書畫家為人們所認識,將有更多的人加入書畫收藏家的隊伍。經紀人是書畫市場的潤滑劑。
  其二是減少了書畫人才的埋沒。
  這應當是經紀人最大的貢獻。作為書畫經紀人,發掘不為人知的天才書畫家,把他們的作品推薦給社會,讓這些書畫家的作品體現應有的價值,不僅具有挑戰性,而且經紀的利潤也最大。經紀人的本能決定他們會朝此努力,其客觀效果就是減少了書畫天才的埋沒。世界上沒有比埋沒人才更可悲的了。
  其三是減少和防止了贗品的流傳。
  一般來說,經紀人所經紀的書畫都是真品。收藏家從經紀人那裡購買書畫作品一般可以放心,因為經紀人和其所經紀的書畫家一般簽有合同或協議,這些合同或協議受法律的約束。即使收藏家購買的書畫事後被證明是贗品,仍然可循法律途徑得到賠償。這比從拍賣行購買還要可靠,拍賣行並不保證他拍賣的東西是真品,事後如果發現是贗品,你也很難尋法律途徑得到解決。經紀人則不同,他必須保證所經紀的書畫是真品,如系贗品,收藏家一定勝訴。


  對經紀人和經紀公司,在收藏家中,也同樣存在誤解。有的收藏家,不願意從經紀人那裡購買字畫,而寧願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上書畫家家裡親自購買。他們總是認為,在書畫家那裡買到的是最便宜的。其實他們錯了,這樣買的,並不一定是最便宜的,甚至比經紀人那裡買的要貴出許多。有經驗的收藏家都知道,書畫家都怕掉價,在他家裡,他決不會降低價格。對付書畫家最有辦法的人是畫商和經紀人,如果他們不能以最低價格買到的話,你就肯定買不到。而且出名的書畫家一般都有經紀人,經紀人與他們一定有協議的,書畫家哪怕在家裡賣出的書畫,價格早已與經紀人定好了---比經紀人賣給你的要貴。否則便是書畫家違約,一個不能遵守諾言的書畫家,其作品有多少收藏價值呢?
  有信譽、有資歷、有實力的經紀人和經紀公司是活躍、規範書畫市場的重要因素,希望更多的有識之士投身到書畫經紀的行列中來,希望更多的經紀人和經紀公司創出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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