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所生孩子該由誰撫養

一、什麼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法律上並沒有非法同居一說,非法同居是民間的一種誤讀。原因是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會被人們誤解為同居是非法的。一般非法同居具有下列共性:

(一)主體必須是異性,無論成年與否;

(二)沒有合法婚姻關係;

(三)必須是為共同生活之目的;

(四)必須是居住一起。

二、非法同居所生孩子該由誰撫養

我們一般稱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父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那麼,非法同居子女該由誰來撫養呢,請繼續看下文。

(一)一般同居關係下非婚生撫養權的確定

1、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父母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現行司法實踐中,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3、“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有明確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無明確規定的適用婚生子女的規定。

(二)特殊同居關係下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

當有配偶的一方與婚外其他異性同居時,就屬於特殊的同居關係。在這種情形下,根據實踐經驗,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的確定可能會與一般的同居關係下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有所不同。

如果雙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話,法院更加傾向於把子女判給無婚姻的一方。這主要是考慮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問題上存在更大的過錯,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單身,沒有子女的情況。

綜合上面的介紹,非法同居所生孩子應由同居雙方共同進行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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