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

4月22日,修文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何清伦主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松及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相关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会议强调成立修文县筑和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修文县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丰富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省、市有关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通过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及时有效化解纠纷,让群众能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会议要求参会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调委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调解中心(调委会)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紧密配合,确保尽快推进调解中心(调委会)的实体化运行。同时,会议还对成立调解中心(调委会)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讨论,并对机构设立、机制建立、挂牌运行等相关工作做安排部署。

据介绍,修文县筑和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修文县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于5月底前在县法院进入试运行阶段,调委会将由符合条件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社会人士等组成并进驻调解中心,对县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开展人民调解,经调解成功案件可在县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不再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该模式的运行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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