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茅臺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的摔酒瓶獲金獎的故事耳熟能詳。
很多人也熟知茅臺在1986年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紀念茅臺酒獲巴拿馬金獎七十週年活動”的歷史。
很多人也或多或少知道茅臺背標的措辭演變:
1954年,背標文字稱“解放前曾在巴拿馬賽會評為世界名酒第二位”;
1982年,背標文字稱“1915年在巴拿馬賽會被評為世界名酒第二位”;
1984年,背標文字稱“一九一五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名譽獎章、獎狀”;
2003年,背標文字稱“1915年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此說辭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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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015年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一百週年,《長江商報》去調查茅臺“巴拿馬金獎”的真偽時,時任貴州茅臺酒廠名譽董事長季克良語焉不詳:“有的說金獎,有的說是二等獎,具體的,因為我們是後來人,獎章獎狀也沒有了。”
您都赤裸裸的這麼宣傳了,怎麼還有的....有的....,怎麼還....沒有了呢??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歷史總會還原】
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代表團團長、評審委員會委員陳琪先生所著《中國參與巴拿馬萬國博覽會記實》於1917年2月正式出版。在該書中記錄了中國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的所有獲獎明細。
當時巴拿馬賽會獎項共分6個等級:
(甲)大獎章 (乙)名譽獎章 (丁)金牌獎章
(戊)銀牌獎章 (己)銅牌獎章 (丙)獎詞(無牌)。
獎章材質大部分都是銅的,只有二等獎是銀質材料。
不知何故巴拿馬賽會事務局決定把3項一等獎章和二等銀質獎章全部自費鍍金處理。
2010年7月8日,貴州省收藏家協會受持寶人委託,對其收藏的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茅臺所得的金質獎牌進行了鑑定,也驗證了這一說法。
茅臺的這塊金牌確實是銀質鍍金獎牌,屬二等銀質獎牌。
附錄: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獎項分級及評選結果
(甲)大獎章
直隸省:高粱酒
河南省:高粱酒
山西省:高粱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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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名譽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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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牌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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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銀牌獎章
貴州公署 酒
(己)銅牌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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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獲獎排序,茅臺酒僅僅是第四個檔次(倒數不至於),按照獎牌材質,茅臺酒是銀質獎牌,怎麼到您這,就成了“金獎第二位”了呢,難道就是因為鍍了個金??
咱們吃瓜群眾能不能說:“茅臺,您這是在造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