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一戶一宅”:農民租賣房屋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早知曉

在農村,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最重要的一項資產,一直以來都是無償使用的,只要是村集體成員都可以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以此來保障家人的生活起居。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在一些地方出現了很多違規使用宅基地的現象,超標準佔用宅基地,違規買房宅基地的現象層出不窮,甚至有的村民還侵佔耕地建造大別墅等等問題。

落實“一戶一宅”:農民租賣房屋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早知曉

不過,就在農村出現這些亂象之後,我國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來解決農村宅基地使用上的問題,同時還修訂了《土地管理法》。

現如今,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已經在今年的一月份正式實施,新的文件出臺後,農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也變得嚴格化、規範化。其中有不少規定是為了保護農民群眾的權益而制定的,對於這一點大家可以放心。

落實“一戶一宅”:農民租賣房屋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早知曉

而筆者從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瞭解到,現在我國對宅基地的管理是越來越嚴格了,根據內容提到的規定和要求,從現在開始,我國已經採取嚴格的措施來規範宅基地相關的使用問題。

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各地會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措施,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房,且建房的面積不得超過規定,禁止在未批准的情況下私自建房或超佔面積建房等等。

落實“一戶一宅”:農民租賣房屋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早知曉

另外,筆者還從文件的內容中瞭解到,除了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的措施之外,如果農民有出賣,出租或贈與房屋的,想再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是不予批准的。

當然,雖然說有些地方會採取嚴格的管制措施,但對於那些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一宅的地區,我國是允許縣級人民政府採取措施來保障村民“戶有所居”。

所以,從現在開始,外出務工的農民朋友不要覺得家裡的房子閒置著沒用,就贈與其他的村民或給親戚居住,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麼以後想再回鄉申請宅基地建房,都不會被批准,以後都是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來申請宅基地。

落實“一戶一宅”:農民租賣房屋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早知曉

總而言之,現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也是為了遏制“一戶多宅”和違規超佔宅基地建房的行為,如果每個人都有多處宅基地,那麼農村的人口增加後,年輕人想再申請宅基地建房就更加困難了,所以,有些措施雖然說村民有異議,但從長遠來看,對農村的發展還是有利,同時也能給其他的村民帶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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