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三四歲的女孩,還沒長成熟,為何父母就要將其嫁出去?

生活在新時代的人們不但可以享受到優渥的物質生活條件,以及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為重要的是取得了比前人都要自由的思想與生存環境,尤其是對於女性而言,可以說是改變了數千年的受壓迫地位,表現在婚戀方面尤為突出。

現在的女性可以自主決定戀愛時間、喜歡的對象,就算是不婚在世人眼中也習以為常了。相比之下,古代女子就要心酸得無與倫比,甚至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要嫁人,這在如今看來還是女童的年齡,為何古代父母要如此狠心將女兒推入成人的人生呢?或許答案和你想得不一樣。

古代十三四歲的女孩,還沒長成熟,為何父母就要將其嫁出去?

首先,古代社會的思想觀念非常守舊偏執,尤其是在養育兒女方面,可以說是天差地別。兒子在大家眼中是傳承人,血脈的延續,所有的家族資源都要花費在兒子身上。而女兒都是給別人家養的媳婦,所以只要知書達禮、勤儉持家就好了,到了懂事的年齡就可以馬上安排嫁人,最大限度地減輕孃家的撫養資源。

這樣一來,省下的資源還可以儘快給兒子娶個媳婦,為家族開枝散葉。要命的是,這在如今看來完全對女兒不公的習俗,卻是千百年來的規制,不管是平民百姓還是王公貴族都覺得天經地義。

古代十三四歲的女孩,還沒長成熟,為何父母就要將其嫁出去?

其次,封建律法嚴格規定成婚年限。其實在早期的春秋戰國時期,統治階層對百姓的婚嫁年齡沒有明確的限制,但隨著封建社會的到來與皇權專制的集中與升級,就將這一關係到民生的重要問題劃入了政府管控範圍。

從漢代開始,每個朝代幾乎都規定了女子出嫁的最晚期限,大的不過20歲,小的 到了十五歲、甚至是十三四歲。一旦沒有嚴格執行這一律例,就要承擔沉重的賦稅,所以百姓唯一的出路就是趕快嫁女兒。

古代十三四歲的女孩,還沒長成熟,為何父母就要將其嫁出去?

那麼,為何封建統治階層要干涉百姓的婚嫁年齡呢?說到底還是生產力落後造成的。我們都知道古代農耕社會若要增加社會產出只能通過不斷投入更多勞動力的方式來實現,若是再趕上戰亂頻繁,壯丁的損耗速度將是驚人的。

而統治階層能夠想到的最好最快的恢復辦法,就是加快新生人口數量和速度,緩解這一社會問題只有不斷拉低女子婚嫁年齡,鼓勵早婚、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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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古人不知道十三四歲的女子尚未發育成熟嗎?顯然這是不可能的,畢竟我們的中醫水平早已經源遠流長,不可能意識不到這個並不複雜的生理問題。然而,凌駕於萬民之上的統治階層又怎會在乎女性的健康問題?所以,珍惜我們當下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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