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我院决定对下列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举报电话:
05398089081
15689575936
法院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公告
我院公布的第三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张荣华(身份证号3713121965****481X)已履行还款义务,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2021-03-22 20:46:07 佚名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我院决定对下列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举报电话:
05398089081
15689575936
法院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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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布的第三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张荣华(身份证号3713121965****481X)已履行还款义务,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