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高綠色建築獎勵標準 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

北京提高綠色建築獎勵標準 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

人民網北京4月26日電(池夢蕊)近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印發了《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記者瞭解到,根據《暫行辦法》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裝配式建築每平方米可獲180元獎勵資金。

據瞭解,市級財政在2014年綠色建築獎勵標準上適當予以提高,對滿足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標準》(DB11/T825-2015)或國家《既有建築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綠色醫院建築評價標準》(GB/T51153)等專項標準並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可於每年5月底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築獎勵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網絡申報。

對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京建發〔2010〕740號)實施的,預製率不低於40%的住宅項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70%且預製率不低於50%時的項目,和自願實施的,裝配率不低於50%,且建築高度在60米(含)以下時預製率不低於40%、建築高度在60米以上時預製率不低於20%的項目,均給予180元/平米的獎勵資金。建設單位需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裝配式建築項目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請。

此外,綠色生態示範區獎勵政策要求各示範區建立生態指標、實施能力、環境績效、社會反響、經濟可持續性等長效評價機制。同時將申報綠色生態示範區(功能區類)的規劃範圍由原來的“原則上3平方公里以上”調整到“應原則上1平方公里以上”,對授予“北京市綠色生態示範區”稱號的園區或住區,頒發證書及獎牌(有效期3年),首次獎勵資金由3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獲評稱號3年內且通過規劃建設績效評價後頒發獎牌(永久有效),再給予獎勵資金由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

《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共三十一條,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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