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販賣一瓶含可待因糖漿獲利30元,獲刑五個月

江西一男子販賣一瓶含可待因糖漿獲利30元,獲刑五個月

近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販賣毒品案,法院判決:被告人熊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 年 10 月 19 日晚上 20 時 30 分,在南昌市十字街附近的巷子裡,被告人熊某以 300 元的價格販賣一瓶複方磷酸可待因糖漿(俗稱 " 可非 ")給李某,從中獲利 30 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民警在南昌市紅谷灘沙井路將被告人熊某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犯販賣毒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鑑於其具有坦白等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 張嶽 綜合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消息報道

【來源:ZAKER瀟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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