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以來,鳳陽縣著重“三舉措”,紮實有力推動領導幹部帶頭“講法”促普法。
建制度,壓實領導幹部“講法”責任。縣委轉發了縣法治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建立導幹部帶頭“講法”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縣主要領導每半年為縣直機關、鄉鎮主要領導做1次法治報告。縣分管領導每季度為所分管的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舉辦1場法治講座。縣直各部門和單位及各鄉鎮主要領導每月為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幹部職工上1堂法治課。截至去年底,全縣各級領導幹部均完成年度“講法”“規定動作”。
強培訓,提升領導幹部“講法”水平。委託縣委黨校、小崗村幹部學院根據形勢和任務,適時編印全縣領導幹部法治講課教材,並有計劃地對領導幹部每半年進行1次理論化系統化法治培訓,組織現場觀摩,開展經驗交流。
嚴督查,確保領導幹部“講法”實效。各部門、單位和鄉鎮每季度向縣法宣辦數據庫上傳1次領導幹部“講法”相關活動的圖片、視頻等資料以備查,並作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考評依據。縣法宣辦還不定期隨機抽查部分領導幹部的“講法”備課筆記,並召開座談會聽取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鳳陽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