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意大利奢侈品Dolce &Gabbana给自己惹了大麻烦。作为一个奢侈品品牌,它大可以继续走自己精心打造的高端洋气路线,可这个意大利品牌头很铁,非要撞南墙,出了一部名为“起筷吃饭”的短片,片中一个中国女性拿着筷子茫然无措,不知道如何夹起一个意大利食品,主角似乎根本不懂筷子的用法,笨手笨脚,模样令人反感。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整个广告片弥漫着一种傲慢地气息,看完后导致观众十分不悦。这个品牌自以为很聪明,想用广告暗示中国文化不如它们的文化,可这次它们惹错人了。不要说中国文化,仅仅中国的筷子,就不是DG能够想象出的博大文化符号。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中国人使用筷子的历史很长,可以追溯到四千年以前的新石器——青铜时代,不过筷子是谁发明的,至今都没有统一说法。由考古学提供的证据而言,筷子的出现应该晚于勺子,因为具有勺子不具备的夹取功能,逐渐成为餐具主流,古代流行的烹饪方法分为两类,肉类多用炙烤,蔬菜一般煮食,筷子从煮沸的汤羹中捞菜食用,特别好用。所以《礼记·曲礼》有“饭黍母以箸”和“羹之有菜者用”的记载。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另外,由于筷子是一种方便夹取烫热熟食的工具,它的流行也跟陶器的发展有直接联系,通俗点说,因为普通人吃饭开始用陶碗,要扒拉碗里的食物,所以需要筷子。

在《韩非子·喻志》中,韩非子将筷子称“櫡”,同“箸”,这个字从木、从竹,以文字偏旁来看,最早的筷子多为木质和竹制,但贵族也用象牙材料的,如《韩非子·喻老》记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商纣王用象牙筷子,可说明商朝末期不仅就有了筷子,而且筷子的材质也丰富起来。

筷子的名称一直在变,这种具有民族特色的进食工具最终定名筷子,大概已经到明朝了。先秦时,筷子也称“挟”,或“荚”。汉司马迁写《史记》时,将筷子改回“箸”。这个叫法沿用到了到了隋唐,比如李白《行路难》诗曰:“停杯投箸不能食”。当时一般用筷子夹菜,用勺子盛饭,民间普遍使用银制筷子,宫廷多用金制的。由于唐人的影响,筷子很快流传到了附近国家,时至今日已成为东亚和东南亚多个国家常用的饮食工具。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到了明朝,筷子从“箸”改名为筷子。据明朝陆容的《菽园杂记》记载,当时在吴中一带,船是人们生产和交通的主要工具,船夫和渔民特别忌讳“箸”字,因为“箸”音同“住”,一旦船停住了,航运船家就没了生意,渔夫就没了鱼获。此外,他们更怕船“蛀”,木船被“蛀”就代表破财,坏运气,所以当地人慢慢将“箸”改称“快子”,以求好彩头。

明朝李豫亨在《推蓬寤语》中解释过这种现象,他说民间都厌恶不好的字,纷纷将恶字改为美字,比如“箸”,音同“住”,意同“滞”,于是改称其为快子。因为流传太广,连士大夫都开始称“箸”为快子,忘了“箸”本来的意义。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到了清朝,官方书面语还是将筷子称为“箸”,比如《康熙字典》中只收录了“箸”,而不承认“筷”字。不过民间早已经接受了筷子的叫法,在《红楼梦》四十回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有三处用了“箸”,而四次写明“筷子”。

百姓每天都要吃饭,吃饭就要用到筷子,所以根筷子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在二十四史的《魏书》中,就有一则关于筷子的谜语:眠则俱眠,起则俱起。贪如豺狼,赃不入己。前两句说筷子总是成双成对,后两句是揶揄筷子的功能,筷子就像豺狼一样大快朵颐,什么都要夹,但没有东西都够进到它自己的肚子里,这里的“脏”同“藏”。

当然,筷子现在除了作为饮食工具之外,还多了很多其他含义,作为礼物的筷子大概还有这几个寓意:赠送筷子给新婚夫妻,谐音“快子”,祝早生贵子;赠送筷子给朋友、情侣、夫妻,因筷子成双成对,寓意朋友友谊长存、相伴不离;在韩国,筷子常刻有“福”、“寿”等字,由晚辈赠送给长辈,表示祝福之意。

筷子文化:贪如豺狼,赃不入己,DG广告用筷子辱华?老外不懂筷子

筷子陪伴了中国饮食数千年,早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关于它的典故、内涵和寓言数不胜数,Dolce &Gabbana想鄙视中国文化,却错误地选择了筷子作为攻击对象,只能说他们有眼不识泰山了。

你对DG借筷子辱华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