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行看门道!《都挺好》中家族信托的启示

内行看门道!《都挺好》中家族信托的启示

《都挺好》自开播以来,不论是故事内容,还是由故事内容戳中的社会现象,频登热搜,频刷朋友圈。故事的结局倒也算皆大欢喜,呼应了剧名:都挺好。

《都挺好》剧中,有一个情节大家一定印象深刻:蒙总的企业面临着管理和传承的双重风险。在商场上历练多年的蒙总在公司斗争之前,将个人财产提前做了隔离。这样,不管公司斗争胜败如何,自己的家庭财产都能得到保全。考虑到自己的孩子是个花花公子,蒙总还早早设立了家族信托,以此来规避财富传承的风险,既可以让自己的财富顺利传承,又可以防止财富被后辈挥霍。

看到这里,不由得让人想起2018年开心麻花出品的电影《西虹市首富》。主人公王多鱼在“不能拥有名下资产,不能做慈善,雇佣等价劳动力”的规则下,一个月内花光10亿财产,最终继承300亿遗产的故事。这个财富传承的故事其实就是套用了一个家族信托的架构:

二爷爷将300亿财产交付信托公司(受托人),对王多鱼(唯一受益人)领取信托财产设定了严密周全的“一个月花光10亿财产”限制条件,并找来金先生做信托监察人,同时金先生推荐夏竹担任财务监督人。10亿赌局是该单家族信托对受益人领取信托利益设定的限制条件,如果放弃只能领走1000万。

还记得2017年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么?剧情结尾时,企业家高小琴为了她和妹妹的两个孩子,在香港设立了一个2亿港币的家族信托,用来照顾她们的一生。

说到这里,又让人不禁想到了《红楼梦》。《红楼梦》如果换个角度,其实讲得也是一个有关财富传承的故事,只是那个时候还没有家族信托的概念。如果有,即使不用听秦可卿临走给王熙凤的托梦嘱咐——现实生活中其实王熙凤也没听——多买田地,多置房产,只要设立一个家族信托,在贾家败落后,一家人不至于落得那么凄惨。

当然,家族信托的字眼不只出现在影视剧中,现实生活中也偶见报端。如前些日子备受关注的迪士尼收购福克斯,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从家族信托分268亿的新闻等。

国内对家族信托的三点误解

家族信托素有皇冠上的明珠之称,起源于西方,在全球特别是欧美成熟市场被公认为是实现家业传承、保护和管理最重要的制度工具,赫赫有名的洛克菲勒家族、杜邦家族以及罗斯柴尔德等家族,都通过家族信托来管理其家业。有鉴于家族信托的制度优势,近两年,家族信托在国内迎来了发展,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人们对家族信托要么不清楚,要么怀有疑虑,要么不知道怎么做。

目前国内对家族信托存在着三点误解:一、法律基础不完备;二、认为中国信托业尚在早期,还不成气候;三、家族信托是超高净值客户才拥有的服务。

关于误解一:2001年中国《信托法》颁布,这部法律配合《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诸多法律,我国做家族信托的法律基础已经完备。

关于误解二:从2013年起,平安信托、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国投信托等很多信托公司已陆续落地信托服务。在持牌的68家信托公司当中,已经有28家推出了家族信托服务。除了信托机构外,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各大银行也不断推出家族信托服务。这些都为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积累了有益探索。

关于误解三:家族信托不光只是有钱人的配置,它也有平民化的一面。对于企业所有者而言,可以将股权装入信托,做一个股权信托,方便企业的治理。对于家庭而言,可以把一些金融资产和其他的可投资资产装入信托,作为关爱子女计划的一部分。

了解家族信托,成就更高事业平台

作为新金融时代的财富管理从业者,掌握家族信托的知识、原理、实务案例和设计技术是我们去获取高净值客户,以及建立高净值客户信任的很重要的一个手段。通过家族信托服务,我们不仅可以深入了解客户的财务管理情况,而且还可以很深度地参与他们的生活设计。

通过家族信托,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当期的销售收入,还可以获得未来长周期的信托报酬甚至投顾费用。这有利于我们实现从客户经理到理财顾问,甚至私人银行家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有利于拓展我们的客户市场,还有利于树立我们的专业权威。

所以家族信托,尤其是中国式家族信托,值得我们每一个金融从业者深度地学习、理解、运用,让它成就我们更高的事业平台。

家族信托功能

财产保护:

通过信托将个人财富独立出来,免受追索。在海外,当委托人出现违法、破产等问题时,若其信托(不可撤销的)已经设立3年以上,即使述诸法律诉讼,通常根据判例,该信托财产不会被追索清偿。在中国大陆,《信托法》也规定了信托资产的独立性。

专业理财:

将家庭财富整合于一个独立的信托下,借助专业理财人士或机构来进行管理,相当于雇佣了一个“理财管家”,既省去了自己打理财产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又不用担心其滥用或转移家庭财富。

婚姻财产隔离:

现代社会的离婚率日益提高,资产若不进行提前隔离安排,在离婚时将会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十分不利于财富的积累。通过设立信托,能够避免离婚造成的个人财富流失。

家庭成员照顾:

如果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需要供养,但又缺乏独立掌管财产的能力,委托人可以通过设立信托,由受托人负责定期为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费用,如子女教育经费、父母医疗费用等,既满足了家庭成员照顾需求,又能防止受益人挥霍浪费家庭财富。

遗产分配:

传统的遗嘱要求当着所有当事人的面宣读遗嘱,各方继承人知晓财产分配方案可能引发异议。如果采用信托,则由受托人直接执行遗产的分配即可,受益人之间并不需要了解相互的情况,从而避免纠纷。此外,通过信托无需进行遗嘱认证,既节约时间,又节省费用。

税收筹划:

假设一个人在美国拥有资产,即使这个人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甚至从来没有到过美国,去世时仍需缴纳30%遗产税;若隔代遗传给孙子一代,则需再次缴纳30%遗产税。通过信托可以规避繁重税收,对于那些移民或者购买海外资产的客户,通过信托进行税务安排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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