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公布!有寄宿条件跨区招生不得超总计划50%

4月20日,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公布。根据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由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能超过总计划的50%。

本区属地生源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非本区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区办理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核定为准)。

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提前录取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提前录取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经市教育局核准可跨区招生学校按跨区计划可招收符合市内外区生源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荔湾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公布!有寄宿条件跨区招生不得超总计划50%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吴多 通讯员 李勉聪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吴多 通讯员 李勉聪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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