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猥褻女童零口供獲刑8年

2017年6月,時年未滿14歲的湖南嶽陽女孩小英遭到鄰居李某性侵。此後,家人發現小英異常,向警方報警。因提交法庭的客觀證據和直接證據較少,李某面對指控拒不認罪,全程“零口供”。但通過交流,法官發現小英的陳述符合被害人的心理認知和記憶規律,反映的情況能夠與證據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證明小英被侵害的事實。最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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