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思考潘金蓮、馬蓉、張雨婷的社會本質

從潘金蓮到馬蓉,再到張雨婷,清一色的美女,從道德上講,她們承受了社會的譴責和唾棄,但是中肯一點看,為什麼沒人譴責與她們偷吃的淫賊呢,這是男權社會控制的,女人做錯了就要上風刀浪口,背後是文化價值形成判斷標準,從自然屬性去評判,這是對女性不公平的對待,男歡女愛,從自然屬性上看原本是平等的,女人遵循自然需求的客觀性,不算違背事物發展的規律,但是人類的發展賦予了社會屬性,就有了她的主觀能動性,什麼該推動什麼不該推動,是有一定的社會文化價值評判的標準或束縛。男權社會,女性要獲取隨心所欲的自然屬性的本能,那就要衝破社會屬性的價值判斷,而突破社會屬性的約束,意味著社會的議論和反彈衝擊。人與畜生(動物)的區別就存在於社會屬性,道德的束縛,這是文化價值存在的意義,要突破文化屬性的束縛意味著道德的疼痛,這就是人。所謂人,就是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說的)。人就是社會賦予的內涵。

女人,美女,價值交換,商品。女人,是社會中性價值的存在,沒有褒貶,美女,男人是從女性中評價挑選出來的部分女性,具有突出的社會商品價值,是男性的貪婪和獲取所賦予的價值判斷,具有商品屬性,具備佔有的價值,而男人所擁有的權與錢,就具備了獲取或換取想要的具備一定價值的東西,這種價值具備了商品交換的前提或動機。這種動機是由社會屬性推動自然屬性的的結果,無論是過去的潘金蓮,還是現在的馬蓉,張雨婷,還是未來的隔壁王富貴他媽,都是社會價值和自然屬性的一種衝突結果,是無法避免的社會發展結果,而且隨著社會和科技的發展,信息不對稱的打破,這種客觀性存在的現象,由躲躲閃閃的偶然的現象,發展成普遍性的必然現象。

這是商品價值交換和流通的客觀現象,婚姻,是農耕文明形成的以家庭生產組織為單位,獲得利益最大化的群居方式,這也是一種生產關係的形式,而生產力和生產技術的發展,必然會變革這這生產關係的形態,甚至破壞這種形式的存在,法國已經形成同居而不婚的社會現象,同居是自然屬性的客觀性,不婚是社會發展的結果,居而不婚,是原有的生產關係形態的變革,未婚先孕,也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能理解,也能包容,需要所以人都認同,需要時間沉積和文化的洗禮,這是生產關係滯後與生產力的規律。

潘金蓮,自然屬性驅動了她的行為軌跡,張雨婷,用自然屬性搞錢是社會屬性的驅動的價值交換行為,從人的自然屬性的客觀規律上看,是無可厚非的,而且這樣的人,在如今的商業社會上,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只是介意於現有的文化價值的道德束縛,這種商品價值交換的行為軌跡相對隱密或沒有大庭廣眾而已,張雨婷這事,只是她被一個懂得以已經付出的代價換取他想要的價值的男人利益,把張雨婷這個價值交換的過程公佈於世,獲取社會輿論的籌碼,以便獲得他的利益,實現其中的價值,利益最大化。

從歷史唯物角度看,用自然屬性突破社會屬性的代價往往是由女性承擔,子女來承受,家庭的損耗,而面對事實的矛盾,女性所付出的代價遠遠高於男性。

不想像潑婦罵街那樣去評判別人的是是非非,只是對一種社會現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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