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条出资的认定
抽逃出资指股东出资后又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违法行为。
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抽逃出资的民事法律责任
1、公司向其继续追缴出资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进行追缴。
2、限制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在未返还抽逃出资额的情况下,可限制其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3、解除其股东资格
经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三、抽逃出资的刑事责任
1、刑事立案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数额30万以上并占其出资数额60%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出逃数额300万以上并占其出资数额30%以上
2、刑事处罚
个人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7%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