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法院審判多起詐騙案 這些案例令人警醒

■許永福、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周文平文/圖

俗話說得好,“天上掉餡餅,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近日,撫州各地法院審結了多起典型詐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詐騙手段千變萬化、層出不窮,催人深思、令人警醒。

撫州法院審判多起詐騙案 這些案例令人警醒

32人詐騙案庭審現場

32人以虛假金融產品 詐騙540多萬元

10月21日,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詐騙金額高達540多萬元,被告人多達32名人,其中最大的33歲,最小的只有21歲,且多是剛畢業的學生,案件待合議庭合議後擇期宣判。

據瞭解,被告人陳某等32人自2015年以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公司化運作,在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等地大肆購買電腦、手機等詐騙工具,設立詐騙窩點,以高提成、高福利待遇為誘餌,大量招募青年員工。劉某、陳某等人通過各種渠道非法獲取大量公民電話號碼,分發給公司部門總監,再由總監交到所屬部門經理,然後由經理本人或指定本部門相關業務人員將這些電話號碼導入其所屬的業務人員的AI智能語音系統,再由AI智能語音系統自動篩選意向股民。

前端業務員通過公司提供的大量工作微信號添加股民後再將股民信息交給後端業務員,然後由多名業務員通過偽裝成知名證券公司操盤部的“證券分析師”“證券老師”“證券老師助理”等證券專業人士,並通過公司相關人員充當網絡“水軍”,對“老師”進行炒作,發送虛假股票盈利截圖,進而迷惑股民。隨後以給股民提供“核心股票”“內幕股票”獲得高收益為誘餌,誘導股民到虛假的“萬盛財經”“樂悉策略通”“深圳匯智”“天天策略”“億點遠期策略”等App平臺上註冊、開戶、充值,交易虛假“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等虛假金融產品,想方設法誘導股民頻繁交易並使股民虧損,從而達到騙取股民錢財的目的。

陳某等32人作為這個犯罪團體的總監、經理、主管、業務員等有組織地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受害人多達40人,詐騙數額高達人民幣5433376.7元,數額特別巨大。這些數字的背後,是無數個破碎的家庭。這些年輕人,本應正常走向社會,實現人生夢想,卻深陷電信詐騙的泥潭,使受害人半輩子的積蓄付之東流。

8人誘騙百餘老人40萬元

一夥外地男子打著“免費贈送禮品、關愛老人”的幌子,通過開展講座,誘使他人上當,騙取100餘名老人共40餘萬元錢財。近日,李某某、肖某某等8人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五個月至六年,並處罰金四萬元至十萬元不等。

2018年9月中旬,李某某夥同肖某某等8人來到臨川區上頓渡鎮。李某某等人以免費贈送禮品為由,在上頓渡鎮城區向老年人發放傳單,後由肖某某負責聯繫場地,李某某等人騙得上百人到臨川區上頓渡鎮某酒店參加活動。李某某在臺上向參與活動的人員謊稱自己是全國30餘家企業的代表,現已準備了價值100餘萬元的禮品,都將免費贈送給每天來參加活動的人。

此後,李某某每天都會向參加活動的人員介紹產品,並強調不要一分錢,所有產品都將免費贈送,只需要參與活動的人員幫其宣傳產品,但是為表誠意,領取產品要以賣的形式送給大家,大家交錢領取產品,最後都會全額退款給大家。在前期推銷的藥膏、眼貼、鍍銀碗、按摩枕頭等物品,李某某、肖某某等人都將領取產品人員所交的錢全額退還,但在最後一天推銷按摩床墊的時候,李某某、肖某某等人收取100餘名被害人每床床墊3100元,但只退給交錢領取了床墊的被害人每床200元,未全額退款,之後快速離開撫州。

夫妻合夥詐騙 2000餘人49萬元

一對夫妻以誘導他人做網絡兼職可賺錢為名,3年時間騙取2000餘人繳納“會員費”49萬餘元。近日,廣昌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邱某、曾某夫妻詐騙一案,兩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

2019年9月,廣昌縣公安局接到撫州市公安局反詐中心下發詐騙窩點的核查線索後,通過分析研判迅速鎖定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曾某,並將其傳喚到案。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邱某、曾某系夫妻關係,2016年夏天,邱某無業在家時學會了網絡刷單的詐騙手段,遂在網上購買了詐騙所需的QQ號及用於註冊QQ號的手機卡,在家中通過電腦、手機,用QQ號在QQ群裡發佈招聘網絡兼職刷單等虛假招聘信息。被害人有意向做網絡兼職後,邱某便要求被害人將招聘信息發到8至12個QQ群裡,才能做網絡兼職,待被害人發完招聘信息後,邱某又要求被害人繳納會員費才能做兼職。邱某持續以此詐騙手段在網絡上實施詐騙,並教會其妻子曾某此種詐騙方法。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邱某、曾某以此種詐騙手段實施網絡詐騙,通過被害人及自己發佈詐騙信息,共詐騙被害人2000餘人,獲利490617元。

案發後,被告人邱某、曾某的家屬代其退繳了全部犯罪所得。考慮到被告人邱某、曾某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多次實施網絡詐騙,時間跨度近三年,受騙群眾達2000餘人,詐騙金額490617元,社會危害性大,綜合上述犯罪事實與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男子化身“美女”詐騙“戀人”近10萬元

一男子化身“美女”與他人“談戀愛”,5個月騙取被害人近10萬元。近日,樂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鄒某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同時,責令退賠全部違法所得97064.54元。

2018年10月15日晚上,被害人劉某某用微信搜索附近人,添加鄒某的微信。劉某某看到鄒某的微信頭像是一個漂亮女子頭像,認為對方是女性,便與鄒某微信聊天。在聊天中,鄒某謊稱自己是女人,名字叫“張婷”。劉某某便想與對方交男女朋友,問對方要電話號碼,鄒某便要劉某某幫其充100元電話費,劉某某立即用微信轉了100元給鄒某。之後,鄒某繼續冒充女人身份跟其聊天,騙取劉某某更多的錢財。雙方微信聊天一段時間後,鄒某和劉某某在微信上確認男女朋友關係,並以“老公”“老婆”身份互稱。鄒某在微信聊天過程中虛構買衣服、親戚出車禍、親戚住院、車輛違章買分、需要生活費等各種理由陸續騙取劉某某微信紅包和微信轉賬。至2019年2月25日,被告人鄒某陸續騙取了劉某某97064.54元。之後,被告人鄒某因感覺騙取劉某某錢的數額很大,不敢繼續騙,便把被害人劉某某的微信“拉黑”,將自己的微信註銷。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也自願認罪且有悔罪表現,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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