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閃光時刻」主題徵文 二期#

法師是法術的主持者,為行法的主體、 法壇上的核心人物。

法師的這一特定地位,決定了對他們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這些要求,既有資格的,也有技能的,更重要的有對法師自身內在素質的基本規定。

籙,法師的身份證明

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法師,是有組織的宗教中的成員。行法資格的取得,須得到宗教組織的認可,然後才能獲得民眾的認可。宗教組織認可的方式,主要是授符籙。

證明法師身份的主要是籙。一般說來,沒有授過籙的不能做法師。道門規定,沒有受過正一籙的,不能為人上章奏。因為授過籙,才正式編制進“太上弟子”的行列,可以有仙職,可以向尊神稱“臣”。這是就道士的身份一面說。

另一面,或許是更重要的一面,是神將天兵,皆登於籙,受之者可以驅策役使,而這又是施法的基本條件,若無將可調,如何“殺伐”妖鬼?無神吏可差,如何將章奏文書送往天庭?至於其餘推驗術數,也皆繫於籙。

《正一修真略儀》雲:真經解雲:籙,綠化也。修真之士,既神室明正攝地靈祇,制魔伏鬼,隨其功業,列品仙階,出有長生度世,與道玄合,故能濟度死厄,救拔生靈。巍巍功德,莫不由修奉三洞真經,金書寶籙為之津要也。

太上神真之靈文,九天眾聖之秘言,將以檢劾三界官屬,御運元元,統握群品,鑑罪福,考明功過,善惡輕重,紀於簡籍,校誠宣示之文,掌覽靈圖,推定陽九百六天元劫數。又當詔令天地萬靈,隨功役使,分別仙品,眾官吏兵,億乘萬騎,仙童玉女,列職主事,驅策給侍之數目。

據此,籙是一切法術的根柢,有之可以召役鬼神,行道施法,莫不由之。三十代天師張繼先曾說過:“吾家法籙上可以動天地,下可以撼山川,明可以役龍虎,幽可以攝鬼神,功可以起朽骸,修可以脫生死,大可以鎮邦家,小可以卻災禍。”

授籙從初階升至高階,大多積有年月。若按唐以前正一派而言,法籙二十四階,從初到頂,不是幾年可以奏效。唐代又將三洞法籙全部編製成一百二十階,正一籙立基,上清籙最高。宋代新出神霄法,分七階,似較簡括,但實際上是囊括了太上九品經籙、北帝伏魔洞淵修真籙、正一盟威三五都功籙、紫虛陽光籙及上清籙等傳統法籙的。並且規定凡弟子“當志心修進,不可冒涉條品”法師的升遷仍然不易。

依科,沒有授某籙,便不可役使籙上神將;授有高階籙者,所驅役的神兵自然也多於低階。所以有志做法師的,總希冀獲受高階法籙,社會上對道階高者,信賴也堅定一些。白玉蟾為金丹南宗五祖,又曾行雷法,卻也授有上清籙。仙傳中說他“受上清籙,行諸階法,於‘都天大雷’最著”。因為金丹內修,可以委之個人,策役雷司,便非授籙不可。他的道階高,內功又好,所以別人對他行法的“靈驗”深信不疑。

授籙與傳法

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一般說來,授籙與授法是一致的。以正一籙為例,最初的幾階,都是以護身為主,而第四階《太上正一三將軍籙》便是召役唐宏、葛雍、周武三將軍的籙,至於《步星綱籙》專為踏罡步鬥而設,考召籙專為行考鬼召神之法而設,四部禁炁籙為傳授四家炁禁法而設。《太上正一四部禁炁籙》置於二十一品,道階已經較高。

據葛洪《神仙傳》說,他的符在晉代猶在流傳。籙中載有十二時服炁、思五方等炁、思五臟炁的方法,同時又載明禁倮蟲、鱗蟲、羽蟲、毛蟲及甲蟲所當用的炁。說受籙後,“凡所禁止,以法施行”。授籙和傳法配合無間。

授籙與授法一致是通例,然而也有參差不一的。因為種種原因,或法術傳承缺失,或受籙者資質有限,往往雖得籙,卻未得法。各種高道的傳記中常說到他們多方參拜名師方才法力精深的。近代以來,符籙散佚,法術不傳的,都十分普遍。

受籙與受法,既可有差異,那麼受籙便不是做法師的全部條件。事實上受籙只是成為法師的一份資格,但能否成為法師,尚受到其他條件的限制,如道教組織內部的職責分工,一定的地域和時間條件。就個人而言,做法師須有一定的天資才賦。

法師的能力要求

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法師在壇場上念、唱、步、訣,擊令揮旗,運作有序,必有相當的資材去學習運用。過去民間有“聰明的戲子,糊塗的道士”的諺語,是說唱戲的演員必定要聰明伶俐,善於體驗和表現角色,道士的唱經,只要跟著咿咿呀呀的唸叨,不必懂也不必準,笨一點沒關係。然而若是依之衡量法師,卻不公平。

法師,與一般只會唸叨的道眾,有所不同。他要自己行持,又要指揮壇場執事。借用戲劇的語言說,他是主角,同時又是導演。法事中,皆有音樂伴奏,且唱唸也有一定韻腔,所以法師大多嗓音嘹亮高亢,樂感較強。

法事中發符飛檄,踏罡步鬥各有成法,且常有其他執事參與其中,穿插繞行,此唱彼應,不許出錯,反應遲鈍者難以勝任。

況且,在法事進行中,尤其在民間舉行度亡等法事時,法師尚有若干模擬的表演。比如“度仙橋”,在超度亡靈的法事中,表示亡者已度過仙橋,往生仙界,而不再陷於幽冥世界。在此關目中,道士躥上疊起的兩三張八仙桌,又翻跟斗而下,頗有點雜技表演的技巧。所以總的來說,做法師並非易事。那些仙傳乃至地方誌上記載的著名法師,其靈驗未必盡如書上所記,但其表演的能耐卻也殊非易易,從這方面說,他們也非浪得虛名。

總之,對法師的要求,是綜合了資格與能力以及平時的涵養功夫的。

行法必以戒律為先

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道法會元》卷七六《火師遺訓》雲:凡求仙慕道之士,不煉內丹,形還敗壞,不積功行,難達玄境,不濟疾苦,道果難成,不漱華池,神不清悅,欲求仙道,功行為先。必先資治病祛邪,祈晴禱雨,濟人利物,廣積陰功,精勤香火,正直無私,何慮不獲超升。但恐今人未能精思內煉,所學膚淺,符咒不真,訣法謬誤,吾甚憫焉。

火師汪守真,除王文卿述及外,殊少其他資料。此段遺訓不知是確有其言,還是降真所得,然而不管如何,它已成了道士的集體信條。

諸神修煉,大者如內丹,小焉者如漱華池,即漱煉唾液下嚥,皆為法術內容,又是神通的基礎。在具體的實踐中,又與守戒相聯繫。道門的道德信條,大多在其戒律中得到體現。因此,對法師的要求,除了內炁足,符咒熟,知道諸法行持程式,很重要的一點,是能夠持戒。

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一首列《本法戒律品》,強調行法必以戒律為先:允中嘗謂飾躬謹行之士所當為,何獨志於奉法行科而後方能遷善遠罪耶?蓋修仙之道,非止於盡世法而已,欲得內貞外潔,表裡洞然,始可進道法之階梯,甚至高真上聖,尚齋戒累功。故戒律者,養成德性,檢束身心,學者所當先務。

聖人治世之法,必始於修身、齊家,然後可以治國平天下,莫不由中而及外也。今以本法戒律為第一品,若使行之不修、身之失正,則居不能令妻子,出不能信朋友,又其可對越上帝,以交神明哉?

金允中的意見,便如儒家,先要修身,才能治天下,道士先要守戒律,養成德性,才能對越上帝,交於神明。這些意見,代表了道門中有識之士的一般看法。

張宇初《道門十規》載明:“凡行持之士,必有戒行為先,次以參究為務。”

他批評說:苟惟務虛名,奔逐聲利,必求參當世顯達為師,誇名眩世,不修香火,荒怠修持,佩法縱多,徒勞商賈之負販。

籙職貴於高大,出處務於誇眩,耽肆酒食,矜伐怨欲,不異井巷巫覡之徒。未嘗留念神明,輒誇符咒之驗,呼儔引類,弟相鼓惑。甚者以謝師犒將徼索酒食,誠有誤於叩祈,且深乖於教範。又輒妄為人師,以盲引瞽,內無功行,外結是非,深為大戒。

張宇初為四十三代天師,他編《道門十規》,本來專為整飭道教,關於法師中種種不守道戒,品格卑汙的現象正是重點批判和糾正的對象。這兒說的,無非是法師追逐聲色名利的種種醜行。

此類現象當然非獨明代為然。我們看歷代高道編纂的科範書中,都常有此類告誡,可見是屢禁不絕。所以守戒的要求一再在道門內部敲響警鐘,至於實際收效如何,不僅受時代風氣的制約,也是因人而異。端誠的法師儘管仍有不少,那不老實的,恐怕也不會聽了幾句勸導便斂跡改過。

戒行不嚴,法不靈驗

如何獲得法師的行法資格的條件?看看以下條件能做到多少?

就守戒與法術靈驗的關係言,通常認為戒行不嚴,人品不端,肯定不能使法靈驗;且犯戒之人去施法,反而會有冥譴。

即使受過籙的道士,犯了戒行,就無法召役籙上的神將神吏。自然,道門中講的戒,有形成戒律的行為儀規,同時,還有神道設教,因果報應一類觀念的檢束,元黃公瑾《劉清卿事實》說有地法中大師盧養浩死去三日又復甦,自稱:“我有三事當酆都:一母死不奔喪,二邪淫敗真,輕慢道法,三改摘咒訣,傳授非人。”並將秘法傳於劉清卿,請劉救之免酆都。看來僅有秘法,沒有戒行,終了仍不免下地獄。那法,在他自己手上便失了靈驗。

道門中規定若是違戒嚴重、德行敗壞的,應予“奪籙”,即追還法籙,實即將之革出道門,便永遠失卻行法資格了。

至於戒行的具體要求,各派的細目互有差異,但所差異者無關大局。對法師的基本要求,乃是不貪、不淫、不殺、不害、不兩舌綺口之類戒條。道階高的,所要守的律條便多。

戒行精嚴,是對法師平時修養的要求。其目的顯然是培養一種較為理想的人格、德行。至於法事施行中,也有一些專門針對壇場上行為、思想的戒。這些戒是特別為行法而設,法師平時也得熟悉,不致到時行為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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