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環保、便利,這個大家都知道。在中國,一個城市的電動自行車一般都以十萬甚至百萬為數量級計算,可見電動自行車受歡迎的程度。
不過電動自行車好是好,就是太過於自由了,由此產生的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也多起來了。主要原因有兩方面。
一方面廠家為了在市場上更勝一籌,盲目追求行駛速度和續航里程,提高功率,忽略車輛安全問題,掩蓋安全性的缺陷。這樣電動自行車的速度級別以及車輛重量已偏向機動化,有的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和功率甚至超過機動摩托車,安全性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電動車的性能提升,卻一直定義為非機動車,這就意味著電動自行車在交通管理上極為不便。在大多數情形下,電動自行車以非機動車的名義,行駛速度達到機動車,侵佔機動車的行駛範圍,卻遊離於機動車交通法規的管控。用戶在道路上行駛時,隨意進入機動車車道,難以管理。此外,因為電動自行車價格不貴,購買者日漸增加,數量巨大,已經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
2017年有統計資料表明,2013年到2017年五年間,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近6萬起,8431人死亡,6.35萬人受傷。同時,老百姓對電動自行車橫行於道、擁堵道路、阻礙交通的行為也頗有怨言,反感日甚。
近日,工信部《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出臺,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新規規定: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55kg,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另外對車身長寬高尺寸、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等方面進行了調整。新規規定,電動自行車的出廠標示要明確具體。
《技術規範》正式生效後,不得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規範的產品。消費者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還能騎多久,將由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如果你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新規要求,要密切關注本地具體政策,瞭解具體的處理時間,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電動自行車新規,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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