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律師團隊:留學生販賣毒品案成功不予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XXX系畢業於美國某名牌大學的留學生。在美國留學期間,曾因身體健康原因在美國醫院接受過含有大麻成分的藥物治療,後身體對大麻產生依賴。歸國之後,XXX因無法戒除癮癖長期吸食大麻。3月初,因好友請求,XXX賣給其0.5克毒品。後事情敗露,其被福田區X派出所因涉嫌販賣毒品罪刑事拘留。

深圳刑事律師團隊:留學生販賣毒品案成功不予批准逮捕

刑辯團隊介入後,積極開展辯護工作。在多次會見當事人的基礎上認為本案當事人犯罪情節較輕,沒有逮捕必要,於是向福田區檢察院申請對XXX進行逮捕訴訟式審查。檢察院經研究決定,認為該案符合逮捕訴訟式審查的條件,立即作出同意進行逮捕訴訟式審查的決定。3月21日,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在檢務大廳遠程視頻室對該案開展逮捕訴訟化審查。在訴訟審查過程中,公安預審大隊與辯護律師就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行為進行了充分的辯論。最後,人民檢察院在綜合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

題外話:對本案開展逮捕訴訟化審查是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自推行逮捕公開審查機制以來,第一次依辯護人申請後決定進行逮捕訴訟式審查,並通過遠程視頻系統由犯罪嫌疑人參與審查的案件。通過當面聽取辯護人意見,探索分別聽取各方意見的審查方式,為構建多層次的逮捕訴訟化審查體系提供了新的實踐樣本。

夏粵刑辯團隊負責人、深圳市律協刑訴委委員衛功奎主任律師13760331185(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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