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八怪及奇趣風俗-民族十八怪(十):“外語”村老管村寨

“外語”村老管山寨

海南島苗族和黎族一樣,也是海南歷史久遠民族。苗族在海南沒有自己民族的語言。島上的所有苗族語言一樣,不像黎族因為語言不同分為五個支系。

海南苗族的祖先是“兩廣”地區瑤族中的“金璊”支系。據傳是明朝嘉靖至萬曆年間(約1522年至1573年間)遷移到海南島定居下來的。在1943年德國人類學家史圖博在海南考察後所著的《海南民族誌》印證了這個說法。《海南民族誌》記載:“明代,征討羅活、抱由黎族,在樂定設置駐屯地,為了防禦,從廣西帶來苗族(金璊)藥弩手士兵,後來駐屯地廢弛了,苗族的子孫就分住在山上和山谷之地。”由此推斷,海南苗族來自於內地的“兩廣”地區,因為苗族男人勇敢彪悍。明政府就徵召苗兵到海南作戰、駐防。戰爭結束後,苗兵就定居下來。

苗族主要居住在海南島的中南部山區,以狩獵、農業和經濟作物種植為主。解放前,苗族沒有長期固定的居住點,過著“一年一砍山,幾年一搬家”的生活。他們居住的村寨一般選擇在山坡的陽面,靠近河流或溪水。聚居者自然形成山寨。砍山為田,刀耕火種,狩獵種植,生活狀態原始且艱苦。清光緒《崖州志》對此就有記載:“又有一種曰苗黎,凡數百家。常徙移於東西黎境......至今猶善用藥弩。辮髮衣履,與民人同。惟婦女孩子黎民裝.皆能升木如猱,不供賦稅,不耕平土,僅伐嶺為園,以種山稻。一年一徙,嶺茂復歸。死則火化,或懸樹杪風化。善製藥著弩末,射物,雖不見血亦死。……”可見,“刀耕火種”是海南苗族傳統且重要的耕作方式。

苗族村寨管理實行“村老”制度。“村老”苗語稱“洋戈”,又稱“山甲”。“村老”職責是調解糾紛、處理村寨內外事務、維持村寨的公序良俗等等。村老通常由村民推選年紀較大、農耕技術經驗豐富、家庭經濟充裕、能識文斷字、大家敬仰、兼道公身份的人勝任。選“村老”除了這些要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要會兩門以上的“外語”。即“漢語和黎語”。只有這些條件都具備了,才能最終選為“村老”。因為解放前,苗族和黎族或漢族之間有很多事務或矛盾需要溝通協調。會外語的村老才能更好為村寨處理好這些“涉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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